本文是一篇医学论文,本研究通过比较分析27G PPV后入路法手术治疗CC的疗效,提出非传统的后入路法治疗CC的安全性和疗效,为临床应用微创玻璃体手术系统治疗CC提供依据。
1材料
1.1研究对象
本研究为前瞻性研究。选取2023年1月-2024年6月于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就诊CC患儿,将所有病例分为两组:两组均行患眼AV+白内障切割吸除术+PC,其中一组经后入路(经睫状体平坦部入路),另一组经前入路(经角巩膜缘入路),且两组入路手术均不行I期IOL植入术。所有手术均由经验丰富且经验大致相同的主任医师完成。在严格按照纳入、排除标准筛选后,总计纳入患儿22例(27眼),其中后入路组11例(14眼),前入路组11例(13眼)。本项前瞻性研究遵循《赫尔辛基宣言》的各项原则,并通过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2025019)。
1.2纳入和排除标准
1.2.1纳入标准
(1)诊断为CC并拟行手术者;(2)手术年龄小于2岁者;(3)晶状体完全混浊,或视轴区晶状体核性、后极部致密混浊>3mm;(4)术前未见眼部其他合并疾病(如ROP、先天性青光眼、PFV、小角膜等);(5)不行I期IOL植入者。
1.2.2排除标准
(1)合并其他眼部发育异常(如ROP、先天性青光眼、PFV、小角膜等);(2)有其他眼部手术史;(3)有眼部外伤史;(4)合并全身系统性疾病(如严重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21-3体综合征等)。
2方法
2.1术前准备
所有患儿入院后行生命体征测量并完善常规、生化检验及心电图检查,以确保术前全身状况良好。根据不同患儿眼部情况,详细告知患儿及家属手术注意事项、手术相关风险、手术的利弊,并签署书面手术知情同意书,交代围手术期眼部用药。
2.2术前重点眼部检查
(1)白内障情况检查及记录: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散瞳充分后于裂隙灯显微镜下观察并记录白内障密度、大小范围及位置;(2)AL检查:眼部A/B超检查记录术前AL;(3)IOP测量。

3 结果 ................................ 40
4 讨论 ............................................ 43
研究创新点 .......................................... 46
3结果
3.1研究一般资料分析
本研究为前瞻性研究,最终纳入患儿22例(27眼),其中男性14例(18眼),女性8例(9眼),单侧17例(17眼),双侧5例(10眼),手术年龄8.85±2.92个月(4.00-13.00个月);其中后入路组纳入患儿11例(14眼),男性7例(9眼),女性4例(5眼),单侧8例(8眼),双侧3例(6眼),手术年龄9.00±3.26(4.0-13.0个月);前入路组纳入患儿11例(13眼),男性7例(9眼),女性4例(4眼),单侧9例(9眼),双侧2例(4眼),手术年龄8.69±2.63个月(4.00-13.0个月)。不同手术入路组别中性别、眼别、手术年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为P>0.05)(见表3-3)。

结论
1.CC患者中男性略多于女性,常见双眼患病,2岁至6岁年龄段占比最大,陕西省关中地区患病较集中,且常合并多种眼部疾病。
2.27G PPV后入路法治疗CC术后AL、D值变化稳定,并发症发生较少,且术后第一天反应良好,患儿适应快,可考虑作为一种安全且有效的治疗方案。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