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会计论文案例:环保税法对重污染上市企业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思考

发布时间:2025-07-18 10:35:29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本文以重污染企业为研究对象,首先通过文献分析,发现相关主题的进一步研究空间,即环境保护税政策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采用双重差分法证实了环保法对重污染企业的冲击力度强,创新驱动作用效应显著,这一现象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非国有企业更为明显,且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其绿色科技研发成果显著;

1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步伐持续加快,环境污染加剧与资源紧张状况日趋严重,构成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障碍。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愈发明显。重污染行业作为工业经济的支柱部分,其生产活动往往伴随着大量的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寻求降低污染排放的有效途径、推动绿色创新进程、促成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共生,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聚焦的热点议题。

中国政府积极响应全球绿色发展的号召,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改革。为了促进自然与人类的和谐共生,国务院早在1982年就颁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排污费的各项实施细则。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排污费的弊端逐渐产生,由于缺乏执法刚性,该办法难以适应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因此,2015年6月,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并推动绿色税制改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式公布了《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税制的意见和建议。随后,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颁布,并于2018年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中国绿色税制改革的迈进一大步,但其实际成效仍需进一步观察。这一改革旨在通过税收手段将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技术创新以实现绿色生产。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经济型环境规制工具,相较于传统的命令型环境规制,具有更强的市场激励作用和更低的执行成本,被视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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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思路与框架

1.2.1研究思路

本文基于波特假说、外部性理论、创新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通过整理环境保护税、环保税与绿色创新的关系、绿色创新绩效、环保税与绿色创新绩效的关系四个方面相关文献,将绿色创新绩效分为绿色科技研发效率与绿色成果转化效率,在逻辑推理与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研究问题——环境保护税政策是否促进了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绩效的提升(即环保税是否促进了重污染企业绿色科技研发效率及绿色成果转化效率的提升),然后构建回归模型,用大样本数据检验政策效果。再者,为剖析重污染企业在环保法实施前后的绿色创新过程,捕捉政策影响的细微变化和复杂机制,准确理解环保税如何具体影响企业的绿色创新决策和实践,以及这些变化如何最终反映在企业的绿色创新绩效上,案例纵向分析法能够揭示出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行为影响的动态性和连续性,为我们提供关于政策效果随时间变化的宝贵信息。因此,本文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案例分析方法,选取绿色创新绩效水平高且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按照研发投入-专利产出-污染减排路径纵向分析该企业环保税实施前后税负标准、研发投入、专利产出等变化,具体分析其绿色创新投入与产出路径,并结合其提升整体绿色创新绩效的做法,总结其实现高水平绿色创新绩效的原因。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具体而深入的政策建议,旨在通过制度创新与市场机制优化,从根本上推动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2文献综述

2.1环境保护税相关研究

20世纪20年代,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庇古(Pigou)初次提出了环境保护税(通常简称为“环境税”或“环保税”)的核心理念。他主张,国家可以利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有效地规制排污企业的行为,通过将环境污染问题内部化,使其成为排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承担的内在成本,可以纠正因环境污染而导致的企业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的不一致性,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环境的有效保护。时至今日,环保税的研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热门领域,国内外学者纷纷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环保税的理论基础、政策效果以及实施策略,其研究视角主要涵盖了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

2.1.1宏观层面

皮尔斯在1991年提出“双重红利”假说,认为环境税的征收可以带来两方面的收益。其一,环境税可以改善环境质量。通过征收环境税,企业会受到经济激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行为,从而降低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这种收益可以视为“绿色红利”;其二,环境税可以降低税收效率损失。传统的税收政策往往会对某些行业或企业造成扭曲,降低经济效率。而环境税的征收可以消除这些扭曲效应,提高经济效率,这种收益可以视为“蓝色红利”。近代各学者的相关研究,也间接或直接地证明了这一假说。

2.2绿色创新绩效相关研究

绿色创新绩效的研究在国外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伴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及对环境问题的重视而逐步发展。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末端技术、无废工艺、废弃物最少化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等方面。随着研究的深入,绿色技术创新的焦点与目标正逐步转向污染物的消除与资源化利用、资源的有效配置、无排放生产、能源节约与减排,以及源头的污染削减,愈发重视实施全链条的绿色技术创新策略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互动。

中国关于绿色创新绩效的研究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相较于其他国家稍晚,但其发展速度颇为迅猛。学术界广泛认为,绿色创新绩效的范畴不仅限于技术创新,还涵盖了管理创新及制度创新等多个维度。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的力量源自外部因素(例如政策监管、社会监督)与内部动力(如追求经济利益、企业环保意识的增强)的协同作用,这些因素共同促进了企业在绿色创新方面的努力,进而提升了其绿色创新绩效。苏冬蔚等(2023)运用双重差分法进行分析,发现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对增强企业的绿色投资、环境责任、绿色创新能力以及ESG(环境、社会与治理)表现具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指出了这可能增加企业的“漂绿”风险。类似地,刘霞等(2023)将绿色绩效细分为环境、创新及经济三个层面,并通过实证研究证明,环保税费改革显著提升了企业的改善环境能力和创新能力,但对于经济绩效的影响则相对有限,总体绿色绩效呈现出正向的增长趋势;

3理论基础与假设提出..........................18

3.1概念界定........................................18

3.1.1环境保护税.................................18

3.1.2重污染企业..............................19

4实证研究.......................26

4.1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26

4.1.1样本选择..................................26

4.1.2数据来源...............................26

5案例研究............................41

5.1案例选取.................................41

5.2案例介绍.....................................42

5案例研究

5.1案例选取

本文基于文献及实证的研究发现了环保税法实施以来,重污染企业的绿色科技研发效率显著提升,但绿色成果转化效率逐渐下降,绿色创新绩效并不尽如人意,绿色成果转化动力略显不足。为了进一步探索提升二阶段绿色成果转化效率的方法,本文采用案例纵向分析法,选取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作为案例企业,按照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路径纵向分析该企业在环保税法实施前后受到的冲击,以及受到冲击后的战略选择及应对措施,以供其他企业参考。选择河钢股份作为案例企业的理由如下:

首先,案例方法的选择。重污染企业作为环保税法的主要目标群体,其绿色创新绩效直接反映了该法的实施效果。通过纵向案例分析,可以深入了解这些企业在环保税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应对策略、创新实践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从复杂的现象看本质,深入挖掘特定案例的细节和内在规律,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管理者提供更加具体和实用的建议。

其次,行业的选择。重污染企业中,污染程度相对较高、受环保税法影响较大的5类传统行业,分别是:火电业、钢铁业、煤炭业、化工业和制革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体系中举足轻重的支撑性产业,钢铁行业在构建基础设施、推动工业制造进程以及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等多个关键领域,均扮演着难以替代的重要角色。其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以及环保表现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此外,近年来,国家对钢铁行业的环保治理给予了高度关注,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环保法规和政策措施,如环保税、超低排放改造、产能置换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为钢铁行业的绿色转型提供了重要动力。因此,选择钢铁行业作为案例研究对象,能更直观地反映环保法对关键行业的影响,分析其对行业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评估法律实施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会计论文参考

6研究结论与启示

6.1研究结论

本文以重污染企业为研究对象,首先通过文献分析,发现相关主题的进一步研究空间,即环境保护税政策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采用双重差分法证实了环保法对重污染企业的冲击力度强,创新驱动作用效应显著,这一现象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非国有企业更为明显,且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其绿色科技研发成果显著;然而,在探索环保税对二阶段绿色产出的影响时发现,从长期来看,在末端治理方面,一阶段的绿色专利产出并未产生最终的实质性治理成效,绿色成果转化效率负向显著,重污染企业存在重专利数量轻专利质量的现象,这一现象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国有企业中更为明显,企业规模间差异不大。这部分研究一方面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证实了环保税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持续性成效,同时也发现了绿色成果转化效率不佳的潜在性问题,即重污染企业的绿色创新绩效并没有那么好。

基于实证发现的问题,本文采用案例纵向分析法,选取了大型钢铁企业河钢股份作为案例分析对象,从研发投入-专利产出-污染减排视角详细分析了环保税促使企业绿色创新的过程及效果,并从绿色产业链建设及绿色创新绩效评价方面展现河钢股份的绿色战略布局和绩效评价建设,发现其绿色创新绩效高的原因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环境规制与政策激励作用。由于地处环保税负较重的地区,河钢股份面临着较大的环保压力。然而,自2018年以来,其实际缴纳的环保税金额却实现了显著下降。这一积极变化背后,除了企业自身努力外,还得益于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补助的激励。这些政策不仅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更激发了河钢股份投身绿色创新的热情,促使它加大在绿色研发、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成功实现了绿色转型。这一转型不仅提高了能源的使用效率,还大幅减少了污染排放,对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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