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本文通过理论分析探究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购买对公司投资灵活性的影响,以及其影响的作用机制,另外探讨了不同情境下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购买对公司投资灵活性影响的差异,并基于既有研究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说,选取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8-2023年的33010个相关数据为样本,运用各类实证方法进行检验和分析。
第1章引言
1.1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上市公司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自2002年引入我国以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在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中,新增了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公司可以在董事任职期间为董事因执行公司职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保险。公司为董事投保责任保险或者续保后,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责任保险的投保金额、承保范围及保险费率等内容”,首次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这一重大变化强化了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的责任体系和承担方式,从而进一步推动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在公司认购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后,在保险期内产生的诉讼费用和相关损失都将由保险公司义务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会既往行为的合法性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以降低赔保的概率。此外,保险公司会根据每家公司不同的风险特征,在经过风险评估后合理地为投保公司制定个性化的保单,保险公司通常不会直接采取标准的保单格式。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可以视作为保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的一种手段,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他们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表1.1报告了2002年-2023年我国A股市场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购买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仍只有27.93%。
在2024年7月份新《公司法》开始实施以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继续“升温”,2024年前三季度共有314家上市公司公告拟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计划,同比增长53.2%,已经超过去年全年拟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上市公司数量,由此可见,新《公司法》的实施给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又带来了新的一波热度,上市公司对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需求将进一步提高,对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研究也成为了热门话题。

1.2核心概念
本文的核心概念包括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和投资灵活性。
1.2.1董事高管责任保险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投保模式可采取公司独立支付,为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办理职业责任保障,亦可通过公司与管理层共同承担保费的方式完成投保。该险种的承保内容涉及受保对象在履行管理职能期间,因面临指控存在履职过失或违规操作而需负担的经济赔偿款项(赖黎等,2019),进而可缓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中所承担的风险。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是一种责任保险制度,由于管理层的决策存在时滞性,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出来,因此,董事高管责任保险采取的是索赔制。此种责任保险除了关系到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外,还涉及到遭受损失的第三方,企业在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后,保险期内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及相关损失,均需由保险公司在保单约定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基于此,保险公司会对上市公司高管过往行为的合规性及其潜在风险点予以高度关注,制定合理的保险条款,以降低赔付的概率。并且保险公司还会在公司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后对其进行监督,以防其发生不当行为产生索赔风险,即保险机构会在事前事中事后对投保企业进行充分的调研和监督。此外,保险公司并不会直接采取标准的保单格式,这是因为每家上市公司的风险特征存在差异,需要通过尽职调研做出风险评估后再合理地为投保公司定制个性化保单,根据不同的可能产生风险的地方制定差异化条款。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可以视作为保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一种手段,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他们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2章文献综述
2.1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相关研究
目前学术界主要从两个方面对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进行了研究:上市公司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需求动因和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经济后果。在介绍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经济后果相关研究时,将其分为了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和对公司投融资行为的影响两个方面。
2.1.1董事高管责任保险需求动因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需求动因包括:管理者风险规避假说、股东权利保护假说以及财务成本假说。
(1)管理者风险规避假说。管理者在做决策的过程中,若做出错误决策,不仅会造成自身的财产损失,还可能面临着诉讼索赔以及职业声誉的受损(Agrawal和Mandelker,1987),因此在做出决策时,管理者往往会表现出风险规避倾向。当管理者有风险规避倾向时,他们可能因担心潜在的诉讼风险而在决策时畏缩不前,甚至错失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机遇(赵扬和John Hu,2014)。高管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目的就是分散潜在的诉讼风险(Core,1997),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具有风险兜底的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风险分散,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Mayer等,1982),因此,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最大的受益者是公司所有者(Boyer,2014)。
(2)股东权利保护假说。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购买更多的能为股东提供保障(Gutierrez,2003),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能够提供风险兜底,当管理者因诉讼需要赔偿但不足以赔偿股东损失时,保险机构可以代为赔偿,从而保障了股东的权益。因此,保护股东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才是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最大的意义。公司认购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后,保险机构被纳入外部监督体系,将会在投保前、投保中和投保后都对被保险高管及公司进行监督,进行专业的风险评估,同时通过免责条款约束公司的行为,从而降低保险机构自身的风险(Mayers等,1982)。保险公司发挥了外部治理的作用,是对公司内部治理的有效补充(O’Sullivan,1997)。此外,保险公司还会通过支付更多审计费用以提高公司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发挥了外部监督的治理效应(凌士显,2020),从而保护了股东的利益。
2.2投资灵活性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投资是公司获得利润的必要条件,因此公司投资活动进行的好坏会对公司价值产生影响。投资灵活性是指公司投资水平对投资机会的敏感程度。投资灵活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司投资活动的进行。目前学术界对于公司投资灵活性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外部影响因素和公司内部影响因素两个方面。
2.2.1外部影响因素
当前已有文献对投资灵活性外部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包括宏观政策的影响和中观市场因素的影响。
(1)对于宏观政策对公司投资灵活性的影响,已有文献以我国“金税三期”工程实施作为税收征管力度增强的准自然实验,研究表明,税收监管政策可以带来积极的公司治理效应,通过减少管理者在职消费,约束大股东的资金占用和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增加公司的可投资资本,从而提高公司的投资敏感性(彭牧泽和靳庆鲁,2023)。融资环境也会影响公司的投资行为,当公司面临好的投资机会时,宽松的货币政策能够帮助公司更好的发挥资本逐利的规律,更好地引导公司的投资决策,提高了公司的资本配置率(靳庆鲁等,2012),利率市场化改革能够使公司获得较多的信贷资源,从而显著提高公司的投资灵活性(宣扬等,2022)。当公司面临的投资机会较差时,放松卖空管制可以使管理层及时调整投资决策,把握投资机会(靳庆鲁等,2015)。此外,政策的稳定性与透明度,以及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能为公司投资活动提供外部制度保障,使得公司拥有更好的投资环境(王克敏等,2017)。
(2)从中观市场层面对公司投资灵活性的影响因素包括行业竞争和融资环境。行业竞争有助于缓解公司的过度投资以及投资不足的问题,从而改善投资效率,增加公司投资与投资机会的敏感性(陈信元等,2014)。此外,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公司投资决策的难度,使得公司的投资灵活性降低(刘海明等,2017)。
第3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 16
3.1 理论基础 ................................... 16
3.1.1 责任保险理论 ............................ 16
3.1.2 高阶激励理论 ..................... 17
第4章 研究设计 .................................... 22
4.1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22
4.1.1 模型构建 .......................................... 22
4.1.2 变量定义 ........................................ 22
第5章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26
5.1 变量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26
5.2 基准回归分析 ......................................... 27
5.3 稳健性检验 .................................. 28
第6章进一步分析
6.1机制分析
前文的分析与实证结果表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能够显著提升公司的投资灵活性。在理论分析中表明,公司自身的投资能力和投资意愿决定了公司在面临投资机会时能否灵活把握。一方面,当公司拥有强大的风险承担能力时,其面临投资活动不确定时的灵活性越高;另一方面,公司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时,也会灵活调整投资活动。因此,本文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研究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影响公司投资灵活性的作用机制:风险承担水平和长期信贷获取。
6.1.1提升公司风险承担水平
公司风险承担水平主要体现在公司面对风险项目时的实际选择。当一个公司没有相应的风险水平,即使面对较多的投资机会也不敢贸然进行选择。现有研究表明,风险承担水平的提高能够增强公司的长期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经营绩效与股东财富(毛其淋等,2016)。作为公司经营者的高管,往往会因个人财富的持续增长、职业声誉以及潜在诉讼风险等因素,表现出一定的风险规避倾向。这种倾向可能导致高管在投资决策过程中,放弃那些风险较高但有利于积累资源、实现公司未来价值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投资项目,使得公司的风险水平低于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最优水平,从而错过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投资项目,不利于公司对投资机会的把握。

第7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7.1研究结论
公司的投资活动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既是创造公司自身价值的源泉,也是经济市场中拉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若公司能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环境中把握先机,那就能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高质量发展是重点,提升公司的投资灵活性更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增长。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购买能够有效提升公司风险承担水平,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受到了大多数公司的关注。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也在逐年攀升,特别是在新《公司法》实施后,新增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公司数量同比有所增加,因此,深入其影响机制能够帮助其更好更快的发展。本文通过理论分析探究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购买对公司投资灵活性的影响,以及其影响的作用机制,另外探讨了不同情境下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购买对公司投资灵活性影响的差异,并基于既有研究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说,选取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8-2023年的33010个相关数据为样本,运用各类实证方法进行检验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上市公司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能够显著提升公司的投资灵活性。购买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公司能够在面对投资机会时及时把握,提升自身的投资水平。此结论证明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激励效应和监督效应是有效的,验证了国内外部分学者的研究结论。
第二,机制检验发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公司投资灵活性的影响的作用机制主要是通过提升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以及提升公司的长期信贷获取来提高公司投资灵活性:一方面,当公司购入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后,保险机构会对公司的发展状况、现金流稳定性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全面的评估,根据信号传递理论,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能够了解到公司良好的发展状况,更愿意提供信贷资金给公司,进而使得公司在面临投资机会时有足够的资金灵活把握,提高公司的投资灵活性;另一方面,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风险兜底效应使得自身的风险承担水平提高,使得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更容易在面对投资机会时勇敢把握,灵活调整投资方案,提高公司的投资灵活性。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