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毕业论文范文代写:热点案件中的网络舆论极化及其法律规制——以张扣扣案为例

发布时间:2023-07-13 21:51:32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法学毕业论文,本文认为,热点案件的形成是舆论与司法紧张互动的具体呈现,反映了民众集体情感的汇集过程。而当某种负面、极端的集体情感到达阀限值时,便有可能因一些微小的触发事件而被彻底点燃,并以具象化的、情绪化的、非理性的话语方式表达出来,即本文所称的“极化网络舆论”。

第一章网络舆论与司法的紧张关系

第一节热点案件中舆论极化与集体情绪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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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司法个案的产生具有偶然性,但是热点案件的形成却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因为热点案件不仅是一种社会客观现实,还是公众与司法在某一特定社会情境下互动的结果,故而具有一定的结构性意义。实际上,热点案件的形成过程正是司法舆论不断趋向极化的发展过程,其背后反映出的是民众集体情感的汇集与爆发。并且,由司法实践提炼而出的三种舆论与司法的紧张互动模式(后文所述民愤、民怜与民冤模式),其本质上反映的也是民众对某一特定司法个案产生的社会情感。况且,从经验材料来看,热点案件往往伴随着网络舆论极化现象的出现,因为此时人们议论的不再是案件本身,而是一种激烈而偏执的情绪。

一、热案、舆极与情绪的关系概述

目前,学界对舆论与司法的紧张关系显然已经达成共识,32其中有少数学者对热点案件的形成展开过深入研究。徐光华认为重刑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涉官涉富类案件以及反映社会普遍问题的案件最易受到舆论关注。33孙笑侠指出能够引发公众普遍关注的“公案”,一般都具有官民冲突、道德底线、权贵身份、公德困境、社会民生与迷离疑难等主题元素。34其中,“公案”是指民众通过对主题元素进行加工形塑而成的热点案件。换言之,当司法个案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时,网民热议的不再是案件本身,而是被加工和虚构过的热点案件。需要阐明的是,虚构并不等于谎言,而是对情境的一种再现,实际上个体的所有行为都是在“拟态环境”中作出的。

第二节问题导入:张扣扣案的网络舆论极化现象

一、案件审理始末

据央视网报道,2018年2月15日(大年三十)中午12时许,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下称张扣扣案)。64村民张扣扣当街持刀杀害村民王正军(张家三子)、王校军(张家长子)二人,随后又进入王自新家(张父)持刀将其刺死,并放火烧毁了被害人王校军的轿车。此外有多起新闻报道佐证,张扣扣连杀三人后大声高喊:“22年了,今天我终于把仇报了!”。在其后的每个司法环节中,张扣扣也始终坚持自己是为母报仇,由此牵扯出了一桩22年前的旧案。1996年8月27日,王正军(时年17岁)在一场激烈冲突中导致张扣扣之母汪秀萍死亡。据张母案判决书显示,6527日下午汪某路过王家门前时朝王富军(王家次子)脸上吐唾沫,两人发生争执后王正军闻讯赶来与汪秀萍争吵厮打,汪某用扁铁击打了王正军两下,王正军随即捡起木棒朝汪某头部猛击一棒,致其倒地后于当晚死亡。1996年12月5日,王正军被原南郑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实际服刑3年零11个月),并赔偿张家共计9639.3元(除去已支付丧葬费实际到手1500元)。

2018年2月15日,汉中市南郑区公安局官微发布了一条通报案件发生的微博,由此张扣扣案进入了公众视野,并随舆情热度的不断攀升成为了万民关注的热点案件。一开始,网民皆称张扣扣为“孝子”、“英雄”、“好汉”,并围绕“王正军系顶罪”以及王正军故意伤害致死的罪名、量刑、赔偿金额、刑罚执行情况等问题,进一步延伸至司法不公,法律区别对待,公权力腐败以及复仇正义等话题讨论,迅速激起民意沸腾。据澎湃新闻报道,张扣扣之父张福如曾先后于2018年3月、7月、11月多次以张母案判决结果有误为由分别向南郑区法院,汉中市中院和陕西省高院提出申诉并申请国家赔偿,经各级法院依法审查后,张福如的再审申诉与赔偿申请均被驳回。据新京报报道,2019年1月8日,汉中市中院开庭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并当庭判处其死刑,张扣扣随即表示上诉。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2019年7月17日,最高法院依法裁定核准张扣扣案死刑判决,并于该日上午对张扣扣执行了死刑。

第二章网络舆论极化的发展阶段

第一节发酵期:网络舆论趋向极化

从经验材料来看,“南郑公安”的官方通报正是促使张扣扣案网络舆情大规模扩散的关键节点,并且本案在2月19日当天受到了各大主流媒体与自媒体的争相报道,因此在网络舆论出现的短时间内(2.15-2.19)便一跃成为影响张扣扣案网络舆论极化的主要阶段之一。而事件的传播源极有可能出现于当地汉中贴吧或论坛,因为在官方与媒体通报具体案情之前,几乎“零时差”出现的网络谣言早已在舆论场内不断发酵。总之,该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因为网络谣言给公众制造了先入为主的偏见想象,在唤起民众同情感与愤怒感的同时推动网络舆论趋向极化。

一、发展过程

距离案发后5小时左右(晚18:48),汉中市南郑区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南郑公安”)首次发布通报:“南郑区新集镇发生一起杀人案...经初步侦查,张某某...无正当职业,有重大嫌疑,现在逃....”。正是这条官方通报使张扣扣案正式进入了网民的视野中,并引发了持续性地舆论关注和热议。该条微博前后被转发73次,收到了56个赞,共有328条评论,笔者在浏览评论区所有原始内容的基础上,本着客观认真的态度对每条评论进行逐一分类。并经过仔细阅读与归纳统计后发现,剔除掉2条@其他微博用户的评论,以及5条与本案案件事实、官方通报无明显关联的无意义评论外,共有15条评论属于中立态度,呼吁司法机关尽快查清案件真相,或是询问案件起因、进程等情况。除此之外,余下306条评论均带有较明显的负面情感倾向,主要包括对案件事实与通报措辞的评价,其中案件事实评价涉及269条,因官方通报中使用了“无正当职业”一词而自感被冒犯的评论共37条。

第二节爆发期:从单极极化转向两极裂化

从经验材料来看,自“南郑宣传”首发案情通报至张扣扣被执行死刑之前是网络司法舆论大爆发的主要阶段,经历了从单极极化转向两极裂化的演化过程。首先,网络谣言给民众虚构了一个极具冲突色彩的“案件事实”,再加上官方通报时间较晚,辟谣力度较弱,才致使多数网民在持续互动中达成了错误共识,于是网络舆论在传媒叙事策略与悲情、愤怒两种情感动员策略的作用下趋向了单极极化。其次,随着官方案情通报的发布以及各大传媒不同角度的报道,形成了从侧面观察“张扣扣案”与“张母案”的一个重合与错位现象。对于持“复仇正义”观的网民来说,他们为坚定自己的立场“截取”到了更加充分的理由;而对于其他网民而言,从中也找到了能够反驳主流观点的“可靠”依据,并随异质性观点的不断强化形成了小规模的舆情反转趋势。总之,在舆情爆发的中后期,主要存在着两种对立观点就案件事实、判决结果以及辩护词三个方面展开了异常激烈的争论。

一、发展过程

陕西汉中南郑区政府官微“南郑宣传”于2月21日发布《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2.15”杀人案情况通报》,简要交代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身份信息,本案案发经过,张母案判决书内容与相关调查工作的开展。该条微博被转发2423次,获得5494个赞,共有8373条评论,评论时间从2018年2月21日一直持续到2019年5月26日。通过浏览所有原始内容,发现支持张扣扣复仇和质疑张母案的舆论声音依旧为主流意见,网民情感倾向仍以负面为主。在该阶段,张扣扣案的基本案情已经得到了广泛扩散,并且对于部分关键事实同时存在着民间版本与官方版本,但显然官方版本目前尚未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同。主要因为随着网络谣言的持续发酵,绝大多数网民就该案事实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偏见认知,并在与其他网友展开持续互动过程中达成了一种错误共识。从具体内容来看,网友普遍对张母案中被告人王正军的刑期以及赔偿数额表示质疑,还进一步延伸到了王家仗势欺人、以权谋私,法官收受贿赂、枉法裁判等更加严重的问题上,并据此支持张扣扣采取极端手段为母复仇,主张法律应该对其轻判,甚至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第三章网络舆论极化的成因分析..................................38

第一节复仇主题下的对抗性格局.......................................38

一、复仇案件中的冲突呈现......................................38

二、借复仇母题发挥话语霸权..............................40

第四章网络舆论极化的负面效应.......................................54

第一节网络舆论极化对司法信任的破坏...............................54

一、现代性与司法信任....................................54

二、司法信任与舆论极化的恶性循环.........................56

第五章网络舆论极化的治理策略.....................................65

第一节网络场域的情感化治理.........................................65

一、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关键节点作用..........................65

二、强化网络主流意识形态........................................68

第五章网络舆论极化的治理策略

第一节网络场域的情感化治理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

网络舆论的基本场域是互联网,当然治理策略的选择也无法绕开网络空间这个宏观背景。此外,经过前述论证可得出:热点案件形成的背后标示着网民集体情感的汇集,当一种(或多种)情感不断发酵,并随之出现群体兴奋、群体感染等现象时将会助推网络舆论趋向极化。尤其是在情感优于事实的后真相时代中,情感对于个体信念、立场的塑造力更为显著,传统治理范式下的理性逻辑显然与网络社会存在脱嵌表象。因此,亟需从网络社会治理维度,探寻更加契合网络舆论极化过程的情感化治理模式,具体进路包括以下三方面;通过网络意见领袖利导舆论;强化主流意识形态以培育共同情感;完善软法之治以弥合法律治理的缝隙。

一、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关键节点作用

网络舆论出现极化现象与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有着密切关联。174因为部分网络意见领袖通过炮制负面性的热点话题,在误导舆论的基础上操纵着网络民意趋向民粹主义、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并且,网络意见领袖在造谣或传谣的同时,凭借其话语权威与情绪化表达的煽动,极易使网络话语朝次生舆情危机演化,甚至延伸至线下产生现实群体性事件。可见,要最大限度地遏止网络舆论极化现象,问题的核心还在于治理好关键少数——网络意见领袖。因为信息扩散过程存在二级传播现象,将网络意见领袖作为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抓手,能够起到网络辟谣、了解民意、疏导民情等显性作用,还能充分发挥意见领袖凝聚人心的隐性功能。而这需要从培育主流网络意见领袖,在身份识别的基础上加强对网络意见领袖的分类引导来着手。

结语

据互联网信息中心调查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高达71.6%。220从实践经验来看,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仅扩大了法律参与和政治参与的主体范围,还扩大了网络舆论对司法系统的影响力。因为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网络技术革新了承载舆论的公共领域,使舆论成为一种可视的、确切的、被永久存储且有迹可循的对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延伸了舆论可能造成的影响。而且,互联网通过对“相对无权者”赋权激活了个体与自组织群体,使其成为影响社会结构的潜在力量。221因此,非常有必要在新媒体语境下对网络舆论与司法的关系作出深入研究。正如前述,传统的结构性视角难以对某些关键问题作出很好解释,故而笔者以群体互动为脉络,借助“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策略来观察某一特定热案中的网络舆论极化现象。而当我们撇开宏大的结构视角时,会发现社会与法律之间的紧张关系非常微观的隐匿于网络舆论和司法的互动之中,笔者要做的就是将这种微观、动态的互动过程尽可能细致地描绘出来。

首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笔者研究的虽然只是个案,但其背后揭示的实则是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及社会情境下民众与司法、法律之间的关系。并且,热点案件中凸显出来的网络舆论极化现象,也是民众在现实社会背景下长期积压的集体情感突然爆发的一种具体表现。因此,本文认为,热点案件的形成是舆论与司法紧张互动的具体呈现,反映了民众集体情感的汇集过程。而当某种负面、极端的集体情感到达阀限值时,便有可能因一些微小的触发事件而被彻底点燃,并以具象化的、情绪化的、非理性的话语方式表达出来,即本文所称的“极化网络舆论”。实际上,这些表征就决定了理性对于规训个体意识与行为的细微影响力。尤其是在情感优于事实的后真相时代下,情感对个人观念的塑造力更为显著;并且,我国尚未形成一个运作完善的公共领域来发挥自由表达,理性商谈的功能,因此,单纯强调培育理性民意无异于隔靴搔痒。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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