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治理企业综合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2022-06-11 09:46:34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本文通过阅读大量相关的文献,以及了解第三方治理的政治背景和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发现环保企业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故在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充分考虑第三方治理企业的治理特点、经营模式以及环境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构建了一套适合第三方治理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并通过横向企业之间的比较和纵向博世科 2015-2019 年之间的变化情况的实际应用。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随着国家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提高,随之而来的各种环境问题层出不穷,虽然国家不断的加大环保投入,地方政府积极相应,制度安排上也逐步凸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但实际效果并不乐观。为解决环境与经济失衡的问题,我国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的同时还结合了本国的国情和发展特点,提出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理念,对环境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我国政府明确指出,将社会资本引入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且提出了打造市场化环境保护机制,通过第三方治理获取环境污染治理成效的决定。2015 年初,在最新出台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中,我国国务院在尊重我国国情的前提下,针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从宏观视角提出了新的指导思想,并明确了政策导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者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合同签订和费用缴纳,将环境污染治理重任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予以负责。在实践活动中,其合作方式有以下两种,一是政府与第三方专业机构之间的合作,二是排污企业与第三方专业机构之间的合作。伴随着合作进程的持续推进,市场因素和社会资本能够有序参与到环境治理过程中。一方面政府与排污企业在排污方面存在的不足能够得到有效弥补;另一方面,能够促使工业污染治理问题向着专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且有助于治理效果的改进。

从理论角度来看,在第三方力量的介入下,不仅能够妥善解决环境污染治理行政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一元性与单向性问题,而且能够促进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的改善,持续优化治污效果。环境服务公司以提供专业污染治理服务,进而获取经济收入为追求,在此类企业的参与下,存在于政府与排污企业间的直接治污责任,能够向间接性经济责任予以转换。毫不夸张地说,排污企业的涌现打破了被动守法和自力治污效果不理想的局面,其存在价值不容小视。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框架

一、研究内容

第一章,绪论。笔者从宏观视角出发,对本次研究所处社会背景、意义、论文框架、主要研究内容等做必要说明。

第二章,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首先,分别对国内外文献资料进行分析,以此了解国内外研究概况以及取得的理论研究成果,为论文写作奠定理论基础。其次,从委托代理理论、权变管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四个层面梳理论文撰写所需的理论知识体系,为后文实践分析作铺垫。

第三章,第三方治理企业发展现状。首先,对第三方治理企业进行界定以及对第三方治理模式进行了简单的说明。其次,介绍了第三方治理企业发展现状及特点,这为后文的指标选取提供借鉴意义。最后,说明了第三方治理企业绩效评价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

第四章,第三方治理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首先介绍了本文在构建第三方治理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的整体思路,其次指标要素的确定,最后运用突变级数法对第三方治理企业进行量化评价。

第五章,第三方治理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用。本文选取了 24 家第三方治理企业,运用本文构建的评价模型,最终得出各企业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判断出第三方治理行业的发展情况。之后从 24 家环境治理企业中选取博世科为主要的案例研究企业进行纵向和横向结果分析,识别博世科企业存在的优势和劣势。

第六章,结论与展望。首先总结本文的研究内容与结论,其次针对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研究建议,开拓企业发展思路。最后,针对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做必要说明,为后续研究指明方向。

第二章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第一节 文献综述

一、第三方治理

我国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理论有关的研究始于上世纪末,当时的国内专家学者仅仅是对其进行描述而已,并未做深刻研究。步入新世纪以来,在国民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国内环境问题不断涌现。2012 年,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治理指导意见,旨在为治理工业园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指明努力方向。与此同时,鼓励工业企业与第三方专业化环境服务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对污染治理问题的妥善处理。随后,在国内学术研究领域内,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吸引了专家学者的注意,一时之间成为研究热点。国内学者受中国环境治理实践背景限制,大多以规范研究为主。

(一)第三方治理概念

关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概念界定,已有研究主要基于政府、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治理企业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来理解的。习惯性将“第三方治理”做以下解读,即排污者通过与环境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支付费用,由后者负责污染治理(国务院办公厅,2015),这也是我国环境治理理念从管制向互动转换的产物(刘超,2015) 。近期学者从管理学(绩效分配)、政治学(治理理论)、经济学(多中心自治)等不同视角,分析了第三方治理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治理理念与治理实践,是适应新时代环境治理实践需求的多元合作治理模式(陈潭,2017;沈洪涛等,2018;马文超和郑思,2018)。无论对第三方治理如何解释,都是从排污企业、政府、第三方治理企业三者之间责任主体不同的角度来定义,最终的目的都是实现达标排放并从中获取收益,最终形成创新的市场化治理模式。《意见》指出,截止到 2020 年年末,以工业园区为代表的重点领域,其第三方治理效果应有明显改善,污染治理效率及专业化水平实现大幅度提升,涌入污染治理市场的社会资本其规模能够持续扩大。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实现,环境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体系得以确立;第三方治理业态和模式区域取得新的发展成果,信誉良好且拥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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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属于是美国知名学者伯利和米恩斯的联合研究成果,该理论将委托代理关系视为是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参考各种契约,筛选和雇佣其他行为主体负责提供服务,并给予对方相应的自由决策权力,依法支付约定报酬。这里的授权主体即为委托人,被授权主体则是代理人。这种治理关系提倡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实质是在突出专业化的特征,污染的专业化治理和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是第三方治理模式设立之初衷。在第三方治理模式中,委托代理理论作为一种基础性理论,能够明确合作双方法律关系,扩大第三方治理模式应用空间,为整个社会事务管理提供新的思路和发展方向。

第三方的引入,不可避免地形成了排污企业和治污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排污企业能够通过环境服务治理合同的签订,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将污染治理工作交由第三方企业予以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彼此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对于排污企业而言,会结合第三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根据约定支付报酬。与此同时,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对于第三方企业而言,能够通过提供专业服务获取经济收入,且拥有排污企业给予的治污决策权。具体来看,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方由排污企业扮演,代理方则是第三方企业扮演。需要注意的是,彼此合作关系会受到信息不充分、有限理性、人性自私等诸多因素影响,加上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信息不对称问题等,优惠导致额外交易成本产生。以此为背景,为减少此类问题出现,应通过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双方利益一致。企业绩效评价顺势而生,在学术研究领域内被认为是最佳激励和约束手段。通过对企业综合客观的分析评价,一方面能够促进代理方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减少双方信息不对称等不利情况的发生。

第三章 第三方治理企业发展现状..............................17

第一节 第三方治理企业总体概述.................................17

一、第三方治理模式..............................................17

二、第三方治理企业界定..............................18

第四章 第三方治理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26

第一节 第三方治理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思路....................................26

第二节 第三方治理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框架构建...............................27

第五章 第三方治理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的应用.......................................43

第一节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43

第二节 数据标准化处理......................................43

第三节 评价分析过程........................................45

第五章 第三方治理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的应用

第一节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2015 国务院提出大力推行第三方治理,随后大量的环保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入到第三方治理中,目前“第三方治理”模式还处于初探期。前文第三章已经对本文的第三方治理企业做出解释,因此本文选取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筛选样本按照如下原则进行:(1)要考虑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以及样本之间的可比性;(2)因为“第三方治理”模式在 2015 年正式推行,因此以 2015 年以后年度时间作为观测时间,但 2020 年第三方治理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均有所下滑,所以只选取 2015-2019 年进行分析研究,剔除不满 5 年的上市企业;(3)剔除 ST、*ST 的企业,便于行业之间的比较。最终,获得了 24 家沪深 A 股上市的企业作为研究样本,以此来探究第三方治理企业发展情况。

本文中所用到的数据都是从企业年度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泰安数据库中查询摘录,然后作者运用 excel 手动计算和整理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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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阅读大量相关的文献,以及了解第三方治理的政治背景和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发现环保企业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故在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充分考虑第三方治理企业的治理特点、经营模式以及环境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构建了一套适合第三方治理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并通过横向企业之间的比较和纵向博世科 2015-2019 年之间的变化情况的实际应用,得到以下结论:

(1)在当前阶段,评价第三方治理企业绩效时,我国缺少系统化、统一性的国家标准。因此将范围扩大到整个环保行业,发现关于环保行业的绩效评价研究也很少,绩效评价相关理论研究虽然很多,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研究却不多,缺少对具体案例的动态研究。此外,现有的绩效评价体系不统一,可操作性方面表现较差。

(2)本文从财务、社会、环境三方面综合评价第三方治理企业,考察第三方治理企业在提供治理服务中产生的效益和自身绿色环境的排放,以及对社会贡献的投入,三者相互照应,一方面企业在参与治理服务过程中是否产生了污染物排放,是否违反规定生产等会影响企业内部绿色经营,反之企业存在污染物不达标,存在相关处罚会对企业信誉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品牌形象,市场占有率下降,企业发展受到阻碍,因此通过改进平衡计分卡将内容逐步构建起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的测度框架,为第三方治理企业市场竞争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3)本文计算了 24 家环境治理企业 2015-2019 年的绩效,得出 24 家综合绩效排名情况。然后在 24 家环境治理企业中选取博世科为主要案例对象对结果进行纵向分析,同时还进行了相同领域企业间横向比较。一方面能够观察到第三方治理行业的整体状况,另一方面能够帮助案例企业及时找到薄弱环节与改进的方向,促进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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