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对车辆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面临的新形势、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2-04-09 16:12:31 论文编辑:第一代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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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世对车辆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入世后车辆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三、目前车辆管理工作中的若干问题
四、入世后车辆管理工作基本对策
参考文献
摘要
关键词

公安交通管理是我国公安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车辆管理(根据理论上的界定,车辆管理全称是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本文仅对车辆管理进行讨论,关于驾驶员的管理作另论处理,特此声明)是公安行政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我国加人WTO以后,将给公安车辆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我国现行的车辆管理观念、法律规范、方针政策及管理手段、管理方式等都将带来重大影响。公安车辆管理工作要自觉主动地适应人世后的影响和要求,改革车辆管理工作模式,完善车辆管理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合的车辆管理工作体制,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因此,认真分析我国人世后,公安车辆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各方面的挑战、研究车辆管理工作的应对策略,有重大意义。
一、入世对车辆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依据“透明度”原则,车辆管理的法律规范对全社会应公开透明
透明度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对各国政府的基本要求,加人职吓D要求我们在新的国内国际形势下进一步加快政府改革,建立一个透明、统一、公正的法律体系!‘’‘P12’。多年来,在普通人的心目中,公安工作是神圣的,但也是神秘的,特别是公安车辆管理工作更成了神秘有加的地带,因为神秘给别有用心的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留下了空间,广州市交警支队张林生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实事求是地讲,公安车辆管理业务绝大部分工作规范和法律法规都是可以公开的,没有普通百姓想象得那么神秘。随着人世的不断深人,这层神秘的面纱必须扯掉,还百姓一个本来面目。
此外,在车辆管理政策和法规的制定方面,公安部门过多强调本部门利益,大包大揽,管了一些自己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例如,超限运载不可解体物品运输的审批,警报器、标志灯具安装、使用审批等等,由于制定这些政策和法规的透明度不高,导致一些业务难以办理(比如高速公路超限物品运载的审批),另有一些业务由于不能胜任而导致事实上的多头管理,给营运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人世后的公安车辆管理工作必须转换思想观念,改革管理制度,强化服务职能,按照国际惯例制定管理法规和政策,增强执法和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使我国公安车辆管理工作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从叮D基本原则的要求。
(二)依据“非竣视”和“国民待遇”原则,确保各类“户籍”车辆地位平等
就目前情况而言,进口机动车辆审批程序繁琐,同样是日本本田公司的产品,由于产地不同结果导致车辆购置时的价格不同,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周期和费用不同,外国人办理车辆登记的各种费用也高于中国公民,外籍车辆、临时人境车辆、进口车辆不能享受同等待遇,这与WTO的“非歧视”和“国民待遇”原则是不相容的;因此,必须根据WTO的规则和要求,改革并完善入境车辆和进口车辆的管理办法,使之与国际接轨。
二、入世后车辆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车辆保有量迅速膨胀,车辆管理业务日趋繁重
我国目前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达8000多万辆,并且每年以巧%左右的速度在增长,车辆管理的任务对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来讲已经很繁重;人世后,随着汽车及其零部件关税下降、贸易壁垒消除,国外产品进人中国市场更加畅通,加剧了进口机动车与国产机动车之间的竞争,机动车价格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调,从而刺激机动车消费需求;近年来,国家还鼓励轿车进人家庭,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特别是私人占有量呈现较快的增长;此外,车辆抵押登记的开展和车辆登记业务代理的实施给车辆管理部门将带来更大的压力,车辆管理业务将更加繁重。
(二)车辆保有量的剧增,要求车辆管理方式有突破性改进
加人WTO要求车辆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既要便于群众办事,又要便于群众监督,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其中包括公开业务程序,公开业务规范、公开民警职责、公开监督渠道等,让群众对公安车管工作有清楚的了解,也便于对公安车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充分体现为民、便民、利民宗旨。人世后不仅车辆管理业务量大量增加,由于车辆流动性增强,车辆犯罪形势也将更加严峻;因此,要求公安车管部门改变传统的静态管理模式,积极吸取先进的管理方法,更新观念、改变现行车辆管理模式,加大对车辆的动态监管力度,确保车辆的有序增长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车辆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港澳车辆与临时入境车辆往来频繁,管理法规急需改革与完善
人世后由于人、财、物的大流动,无疑加大了我国大陆同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交流。目前,管理临时人将车辆的办法依然采取的是1989年公安部颁布的《临时人境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港澳车辆的管理全国参照广东省制定的管理办法;毋庸置疑,14年前的形势与现状已经大不相同,现在我国已经加人了WTO、我国的对外贸易额较当时成倍增长,中外交流明显扩大,现有的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入世后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完善临时人境车辆的管理办法就显得十分迫切。
三、目前车辆管理工作中的若干问题
人世后我国公安车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不适应:
(一) 传统车辆管理理论与车辆发展的新形势不适应
我国车辆管理工作包括机动车辆的管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是两个最为基本的概念;目前我国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乘用、运送物品或者进行专项作业的车辆。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电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变形运输机以及被牵引的半挂车和全挂车等,这是GB7258一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都统一的概念;按道理92式机动车号牌的核发范围应与机动车概念中列举的范围是一致的,然而根据GA36一9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中的规定,六大类二十二种车辆号牌的核发对象却不能囊括现实中的车辆类型;用户对机动车辆需求的多样性和车辆技术的发展,使得现实生活中一些类型的车辆无牌可发,车辆处于管理的空白点,比如电动自行车、各类变形电动助力车、农用电瓶三轮车等等;此外,传统的车辆牌证制度管理车辆已不能准确概括现实的车辆管理工作,应当把车辆牌证制度、车辆检验制度、车辆登记制度和车辆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管理车辆的基本制度;同时,对车辆登记的法律效力也必须给予确认。因此,加紧完善目前的车辆管理论体系就当前的形势而言尤为迫切。
(二) 现行的行政审批职能与警察的服务职能不适应
公安车辆管理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加人世贸组织必将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变化,特别是WTO的平等原则、竞争原则、遵守国际多边贸易规则的原则都将对现有的观念和体制产生影响,冲击垄断和特权。公安车辆管理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必须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服务,为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目前车辆管理部门动辄以管理者的身份自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薄弱,办事态度冷淡、工作方法生硬,吃拿卡要、幕后交易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车辆管理工作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为适应人世后形势的需要,公安车管部门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方便办事群众,做到既对法律负责,又让群众满意。
(三) 现行的机动车静态管理手段与机动车流动性强的特点不适应
机动车辆的机动性是机动车辆生命力的重要保证,机动车的快捷和便利统一与机动车的机动性;随着人世的不断深化,异地机动车及驾驶员急速上升,暴露出严重的管理空档和隐患(在我国,车辆牌证和驾驶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和驾驶员可以在全国道路上行驶。随着我国加入维也纳道路公约的临近和国际驾证在我国将得以承认,机动车辆流动的广度和频度都将不同程度的增大,这对公安车辆管理工作无疑又是一个考验;然而,目前我国各地的车辆管理业务却各自独立、条块分割,缺乏有效的信息联系,不便于被盗抢机动车和事故逃逸的侦查及异地违章、肇事的处理,为公安交通管理带来极大不便,是一种条块的静态管理模式,其弊端已被多年的交警执法所证实主要表现在:(l)无法辨别驾驶证和行驶证及其年审记录的真伪;(2)难以对外地驾驶员进行违章记分管理;(3)无法判断外地机动车是否为被盗抢或是事故逃逸(。这些局限性在许多方面制约了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增加民警管理交通秩序的难度。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建立新的机动车辆动态管理体系,扩大资源共享的范围,力争人户车辆数据库全国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共享,加强车辆在暂住地的临时登记备案,强化对车辆的动态监管。
(四) 现行的车辆管理业务法规不适应入世后的新形势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车辆管理法规,现有的《机动车管理办法》是1962年经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这是我国车辆管理最高层次的法律;沿用至今,已远远适应不了目前我国车辆管理工作的需要。因为形势的变化很大,车辆管理法规的滞后,车辆管理部门很多时候只能凭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来办理有关业务除此之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需求呈现出较大的多样性,各种各样新型的机动车不断涌现,如电动自行车、农用电瓶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等等,如核发牌证则无依据,处罚也无执法依据,造成管理上的空白,搞得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措手不及。一些地方从地方保护主义出发及管理认识上的不统一,导致了地域间机动车辆管理的差异和混乱。车辆管理法规不能适应加人WTO的需要的另一表现是车辆管理法规变化太快,车辆管理的临时性文件太多,车辆管理所的领导隔三差五地会收到上级关于车辆管理业务的红头文件,由于时间上的差异导致同一类型的车辆在文件下发前后而有不同的命运;不仅如此,由于不同地力一认识上的差异,导致在办理同样业务上而有所差别)因此,制定和完善全国统一的车辆管理法规,并保持执行中的稳定性,主动适应入世后的需要是一项急需完成的工作。
(五) 落后的管理手段与信息社会飞速发展的形势不适应
现代社会已经进人信息时代,信息社会要求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实时更新;近几年,公安车辆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目前我国车辆管理工作中不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还存在信息不畅、科技应用水平不高的问题尽管车辆管理业务的办理都实现一了计算机录人,但是一些民警由于日常缺乏学习与提高,除了车辆资料按程序录人之外,其他则知之甚少,不能灵活熟练的运用计算机,更不用说对车辆管理业务进行查询、审核、制证〔另外,机动车辆登记信息不完备,数据更新速度慢;机动车辆登记信息不共享还直接影响到公安交通民警的道路执法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时使交警的工作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地位,这样的教训数不胜数;因此,公安车辆管理工作要迎接时代的挑战,改变落后的管理观念和管理手段,通过建立车辆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计算机联网和交警系统内部管理数据的共享,达到强化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源头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堵塞管理漏洞。
(六) 车辆管理政出多门、重复交又与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不适应
车辆管理政出多门、重复交叉的现象在机动车管理上得到了充分体现近几年,我国运输市场竞争激烈,甚至是陷人了恶性竞争;由一于是市场经济国家没有制订最低运输保护价,车上总是想法设法降低运输成本,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少缴过路过桥费,一些载货汽车生产厂为了迎合买主的心理采用了“大吨小标”的手法来促销自己的产品,这样不仅造成国家大量的税费流失,还导致交通部门、国家计委、公安车管部门执法的依据出现了较大的偏差,车辆管理上出现较大混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P2“一’‘’政出多门还体现在车辆检测上,交通部门对经公安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要求参加其临时建立的检测线检验并收取较高的检测费用,造成重复检测,对此车主意见颇大。政出多门还表现在出租轿车、货运出租车的行业管理上,由于出租轿车、货运出租车的行业主管部门是交通或城建部门,又由于其驾驶员群体的特殊性,上述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对驾驶员和车辆的底数不清,因而无法科学合理的管理这些车辆和驾驶员,往往诱发许多不安定的因素。
(七) 车辆管理工作中,警政职能分工不清不适应现代警务制度
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核发车辆牌证、办理车辆各类登记、检验车辆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管理车辆档案、分析车辆的分布与组成结构等等;但是目前有些地方的车辆管理所还承担着为政府、交通、税务等多个部门把关的职责,借车辆管理部门的权力为其税、费把关,例如:机动车人户中为交通部门把车辆购置费、机动车年检需要为交通、公路部门把养路费关、为地税部门把车船使用税关、为保险公司把第三者责任保险关等等;这些非警察职能的任务人世后应当予以取消,还警察以本色,以适应现代警务制度的要求。
四、入世后车辆管理工作基本对策
(一)完善车辆管理法规体系
车辆管理是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前,应根据车辆管理工作实践的需要,尽快制定适应新形势的车辆管理法规,特别是对外地车辆的管理应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建议设立机动车暂住地临时登记备案制度;要注意吸收实践经验,及时修改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车辆管理法规和规章,严格规范车辆管理执法行为。同时,也要处理好车辆管理法规与其他行政法规的统一协调,妥善解决重复交叉管理问题。
(二)改革审批职能,逐步与国际接轨
公安车辆管理的重要职能是行政审批,包括机动车登记审批、机动车检验审批、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等等,入世后要切实加强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与管理项目中不适应发展要求的问题必须加以改革、调整。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文件依据或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坚决予以取消,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管理脱节;对确需保留的行攻审批,要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的随意性,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责任迫究制。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严格行政审批的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发挥进口机动车核查系统、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的作用,杜绝给走私车、被盗抢车违规上牌。此外,在对国产新车入户免检的同时,对具备安全技术性能保障条件的进口机动车,也实行新车人户免检制度。在适当的时候将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推向社会,实行社会化管理,逐步与国际接轨。
(三)加强车管民警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人世对公安车管工作而言是一场观念上的革命,要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广大车管民警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巫待更新和加强,民警执法水平、队伍形象、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安车管民警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要正确处理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的辩证关系,对符合条件的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以充分方便群众;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堵住,不得以任何借口变相给与办理;此外,深化车管民警的岗位教育培训,培养民警不仅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质,而且具有过硬的业务工作本领,特别是要普及职门I)的基础知识,使民警能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WTO的基本原则、了解车辆管理工作国际通行做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适应人世后车辆管理形势的需要。
(四)认真研究车辆犯罪形态,预防和打击车辆犯罪
我国车辆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无疑给车辆犯罪提供了一个更大的空间和舞台,人世后车辆犯罪的形势将更加严峻,有可能出现一些新的车辆犯罪形态,对此,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当前,我国盗抢机动车辆犯罪猖撅,不少犯罪分子通过对被盗抢车辆进行改装改型、伪造手续和异地销赃等手法,将盗抢车辆重新注册登记,变为合法财产;如果不从根本上制止被盗抢车辆重新上牌,就不能有效地遏制盗抢机动车案件的发生。因此,要立足本职,树立创新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当前公安车管部门要严格被盗抢信息查询制度、严把机动车改型审批关、严把机动车补牌、补证关。
(五)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引进先进管理办法与手段
完善车辆管理方法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不断吸收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VIN(车辆识别代号)和从WP-MI(世界零件制造厂识别代号)作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建立的世界统一车辆识别系统,是车辆管理的一种有力手段,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采用。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三十年内,世界上每辆车的viN将只有唯一的解释。VIN把车辆的产地,生产厂家、车型特征等都说明清楚,有效防止了各种不法行为。例如,不法分子不能再套用国产车型为走私车辆登记注册,因为viN已经把车辆的产地说得清清楚楚;第二,为查找被盗、抢车辆提供了线索,有效打击盗抢车辆犯罪,VIN和研TMI结合使用,使犯罪分子即使把盗抢车辆解体,也难逃公安机关的追踪;第三,快速方便的信息检索,数据统计,为车辆管理工作提供了决策的依据。我国尽管也已经采用了VIN的管理方法,但是目前还不完善,还处于探索和完善过程中;因此,面临WTO的挑战,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积极推动车辆识别代号(viN)和世界零件制造厂识别代号(WPM1)的贯彻实施

[参考文献]
[1]杨宗辉.中国入世与公安对策[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 2.
[2]励健.试论构建公安车辆管理新机制的基本途径[J].交通管理研究,2001,(4):24-26.

[摘要]我国加入WTO之后将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依据透明度的原则,车辆管理的法规应时全社会公开,依据非歧视和国民待遇的原则,应确保车辆地位平等。但是,目前我国公安车辆管理工作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传统车辆管理论车辆发展的新形势不适应;现行的行政审批职能警察的服务职能不适应;警政职能分工不清与现代警务管理学论文代写制度不适应;现行的机动车静态管理手段与机动车流动性强的特点不适应;现行的车辆管理业务法规与入世后的新形势不适应;车辆管理政出多门、重复交叉与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不适应,与落后的管理手段与信息社会飞速发展的形势不适应。因此,完善车辆管理法规体系,改革审批职能,认真研究车辆犯罪形态,做好预防和打击车辆犯罪工作,改善车辆的管理的工作。

[关键词]WTO;公安行政管理;车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