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案例代写: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思考

发布时间:2023-02-25 18:39:31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本文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背景下特有的营商环境特点,基于科学的分析方法来确立评价的标准和原则,并借此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结合营商环境的具体情况以及评价结果,提出我国营商环境优化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章营商环境评价概述

第一节营商环境

一、营商环境的概念

首先,有些学者认为,“营商环境”并不是我国先创的,甚至这一词,在我国存在、提及的时间都比较短。在世纪初,“营商环境”的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研究学者依西阿·里特法克提出,在其代表作《国际商业安排的概念构架》中,这一概念被首次提及。他与同伴彼得·班廷根据他们对上世纪后期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政商界人士走访调查,得出一系列调查资料,发现能够对国家营商环境造成影响的重要指标主要有七类,并将这些影响指标代入到投资市场环境模型中进行研究,最终提出了“国别冷热比较法”,又称“投资环境冷热比较分析法”。这种以“冷”、“热”两种因素来评价引资、投资环境优劣的方法,后来被广泛适用。“国别冷热比较法”把各个国家的投引资环境的优劣总结为七大因素:政府干涉程度、市场发展机会、经济获得的成就、文化多样性程度、国家法律制度完善程度、其他限制因素、国家地理因素,就此七个因素为标准,对营商环境作出“优良”至“不佳”的评价。这些学者的研究超前,具有重要的开化作用,其影响之深远,乃至于后来我国对营商环境的研究都建立在国际学者经验之上,取其精华,为我所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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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领导人在演讲中才渐渐提到“营商环境”这个概念,在这之前,对于我国地理自然、社会人文、文化创造一类的影响发展的大环境,往往被称之为“市场环境”“投资环境”,把范围扩大一点,可以称之为“外资吸引力”。与国际大部分学者一样,我国学者专家也把目光投向投资市场,当一个投资者来到某地区投资企业,最吸引其关注的因素,构成了投资市场上最重视的因素。然而,与“营商环境”的概念相比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的概念范围显得比较窄,吸引外资只是企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一环而已,基于企业生命周期来看,企业开办、申请许可、发展直至灭亡,还有许许多多的关键环节。

排除“市场环境”“投资环境”概念的限制性,我国学者又引入了“营商环境”这一理论,它的优点不止体现在涵盖影响因素范围广,并且体现了我国对效率、更大利益的追求。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状况,例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处罚,法律法规,监管力度等对企业发展影响较大的因素,在“营商环境”这一概念中,均受到了关注。

第二节行政评价

一、行政评价概述

(一)行政评价的起源

在我国古代,就有对官吏的行为进行优劣评价的传统,追溯到尧舜禹时期,子民对部落里首领的行为进行评价,是行政评价的雏形。尧舜时期,规定三年作为一个时间点,对部落里首领的领导能力,领导结果进行评价,以此结果为依据决定部落首领的升职和降职。在此后的夏商周时期,都延续了对领头阶层进行评价的传统,这是民意的表现,即可发现,行政评价历史悠久。并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经济制度的改变,行政评价是随之发展的。新民主运动时期,我国收到了西方国家文化制度的冲击,知识分子优先主张改变传统落后的政府管理形式,把市场的要求加入到政府管理目标中。改革开放以来,新中国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对政府的要求提高,渐渐在公职人员队伍里出现了考核、评价、鼓励的机制体制。因此,深入分析我国的国情和发展情况,明确行政评价主体、评价原则和评价目标是发展的必然要求②。

(二)行政评价的定义

行政评价是指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评价,以使得行政权力在合法、合理的原则下执行,达到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部的自我控制。在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大体可以分为:一是行政许可;二是行政处罚;三是行政强制。通过分析《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能够实现对行政评价规定的具体了解。

然而,虽然法律进行了完善、详尽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违反乱纪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像《行政许可法》中规定的“评价”的反省机制,在实践中更是鲜有体现。

第二章我国营商环境评价的探索与实践

第一节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入

现阶段,世界上针对营商环境研究成果最丰富,评价机制最完善,评价结果最准确的,当属世界银行集团创立的指标体系。2003年世行出版第一本《营商环境报告》,后续每年出具一次评价报告,且会选用专业方式进行核算,基于分数明确排名。历时十五年,针对全球一百九十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给出了客观评价。

一、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方法

参考世界银行的方法论进行分析,一个企业的一生大致上分为5个阶段,这5个阶段包括:设想建立、租用土地、招标融资、生产经营、问题产生,对企业的这5个阶段设计11个一级指标评估营商环境。企业最初设想建立阶段后可设计2个指标:重整开办企业和雇佣劳动力(不参与排名);企业在租用土地阶段3个指标:获得行政许可、连接电力和财产划分;企业在招标融资阶段2个指标:争取到信贷和少数投资者保护;企业进入日常生产经营阶段2个指标:纳税和跨境贸易;问题产生阶段2个指标:合同可执行程度和办理破产难易度。

2018年世行新增政府采购,加上劳动力市场监督管理,有2个指标只观察不参与排名。目前,世行指标体系是10+2,实际参与排名的的是10个一级指标。世行通过采集10个指标领域所需要的手续、时间和成本的数据,对企业全生命周期内相关的适用法规,以及法规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考量,在经济体之间进行对标、排名,期望达到推动企业营商便利化环境完善的效果。

第二节中央部委营商环境评价的探索与实践

前文介绍了,世界银行对我国营商环境的评价方法、评价结果以及其局限性。本节旨在介绍我国中央政府对营商环境评价的研究,结合中央出台的文件,以此为引导,促进我国“放管服”改革。

一、中央部委营商环境评价的方法

世界银行的评价方式主要是“问”与“查”结合。世行评价以企业问卷调查为主,以官方文件为辅证。世界银行向中小型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政商界人员不特定的发放问卷来达到“问”的目的,随后基于问题去找寻与之相对应的文件或法律条例,观察这些法规是否对不特定的测评对象有约束力,是否可以普遍适用和不断使用。国家发改委的评价方式主要是数据采集同验证相结合。

国家评价会通过不同的维度来收集数据,并展开一系列的验证。发改委将世界银行指标与“获得用水用气”指标数据以“假设案例”与实际案例进行搜索和整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指标数据源自同级机关;其他指标数据则是来自企业与政府单位,再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政府机关和企业进行访谈,访谈结果可以核实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在第三方机构的帮助下,可以进一步评估数据的客观性,来达到数据密切联系实际,最终结果更加可靠的目的。

第三章我国营商环境评价存在的问题···································26

第一节评价主体问题····································26

一、自我评价悖论·········································26

二、第三方评价经验不足·································26

第四章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构建·······················31

第一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31

一、综合客观·······································31

二、合理有效·····································31

第四章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构建·······················31

第一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31

一、综合客观···································31

二、合理有效·······························31

第五章我国营商环境评价的法治化保障

第一节转变营商环境评价理念

一、效能理念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进行全面的深化改革,是完善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工作任务,营商环境是法治环境,事关生产力释放和竞争力增添。从宏观视角来看,打造兼具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能够促进政府效率改善,又是促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此处的“效能”不止是指政府简政放权、提升服务、公共治理的效能,还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能否高效的运转,其中涉及到一些列政府的配合,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在营商环境评价过程中,贯彻效能理念,设计的评价指标注重效率,才能更好地反应市场主体的真正需求,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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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理念

营商环境评价过程涉及政府评价信息的公开,第三方评价标准的公开等影响政府工作和营商环境评价透明度的因素,此前,政府信息公开的呼吁居高不下,贯彻落实公开理念,不仅能够将行政机关获取的情报按照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大众公开并接受监督,也能促进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定期向行政相对人汇报进展的制度出台,真正意义上打造阳光政府,这也是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应有之义。

三、责任理念

政府明确责任,完善法律法规,了解市场要求,针对营商环境给出客观评价属于是营商环境评价活动中的重点。政府发挥指导作用,能够帮助得到评价的经济体实现更为精确的对经济、制度以及其他方面的完善;其次能够推动营商环境的改善,优化经济模式的改革。所以,营商环境评价过程落实责任理念必不可少。

四、廉洁理念

政府的权利是有限的,廉洁政府是有效约束政府的权利,以保障社会公众权利的原则理念。在营商环境评价过程中,由于涉及部门多,参考数据范围广,难免会使结果出现这样那样的误差,把握住廉洁理念,确保政府廉洁行政,不惧差评,才能达到营商环境评价的目的,相反,政府重视“面子”,而忽视“里子”,将会造成“为了评价而评价”的局面。

结语

当前,全球经济受到疫情影响,均呈低迷态势。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加剧,国际经济贸易过程中,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增加,中国也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中美经贸争锋、俄乌两国交战等皆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针对“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和国内外营商环境创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到,我国应立足于当下,通过健全法律条例去约束和规范各级政府行为,纠正各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及良性循环的观点及规定,无差别对待所有企业及企业经营者,促使国内营商环境向着法治化、便利化方向发展。面对营商环境构筑及优化问题,李克强总理曾明确表示,营商环境属于是生产力的一种,且有助于国内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各级政府应践行因地制宜的原则,打造具有国际化、法治化特点的营商环境,深挖市场参与主体潜力,赋予其更多内在驱动,继而推动国内市场发展。以上观点对营商环境优化活动提出了更多要求且指明了努力方向。就目前来看,各级政府纷纷在结合国务院安排,持续深化改革,注重简政放权,助力营商环境发展。然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其营商环境发展水平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打造国际一流水平的营商环境还需付出百倍的努力。

我国越来越注重营商环境建设,在国家的引导下,许多地方先行先试。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经济硬实力和软实力的综合体现,适时地对营商环境进行评价旨在有针对性地解决和改善一个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其目的是就现阶段经济体在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因为某种缺陷阻碍经济发展的问题进行解决,从而制定相应措施,从而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实现国家法制安定。同时对于净化经济社会氛围、建设一个法治化国家也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