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理财中的合理避税

发布时间:2011-06-21 08:44:05 论文编辑:第一代写网


农信社理财中的合理避税

摘要: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第一代写网直接利用税法的规定,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优化安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达到既合理又合法地规避和减轻

税负的行为活动.

关键词:避税,农信社,理财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征纳税收方面一直处于两难境地,要么自觉、不自觉地采取了一些有悖于国家税收政策的措施,偷逃漏税,一旦稽查出来则受到查处、

罚款、得不偿失;要么对税收知识知之甚少,不能优化安排税务事项,税负成本居高不下却又无可奈何。如何走出这两难境地,合理避税不失为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首先,做好合理避税基础性工作。一是要掌握税务法律法规的知识,掌握现行税法的有关补充规定,充分运用纳税人的权利,做到知己知彼,成竹在胸,才能有

所为有所不为。二是要掌握税法与农村信用社财务制度之间的差异,不能把财务会计等同于税务会计,对一些财务事项依照税法进行纳税调整,提高纳税申报的准

确性,规避不按规定申报的法律责任。三是要专门对与农村信用社有关的税务规章制度加以收集、整理、归档,了解农村信用社的税收优惠政策,保证工作的连续

性,以避免重复计算任何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其次,做好经营过程中的合理避税。农村信用社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时刻注意选择合适的成本费用计提方

式、财务成果计算及提取方式等,事先进行税负情况的预测,比较多种方案的投入产出,选择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的最优方案。比如房产税的选择,各地农村信用

社在#’’"年与农行脱钩后,相继修建了一些职工宿舍楼,底层多为商品店面设计,房屋的原值都较高,合理选择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便显得至关重要。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和从租两种,在房产出租的情况下,房产税可以依照租金收入来计算缴纳,这样对纳税人来说,负担就较

轻一些。第三,做好管理过程中的合理避税。按照税法规定,对经营效益好的盈利社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减轻农村信用社整体的税负,农村信用社有必要完善

内部管理组织体系,优化管理层次,实行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管理体制,或在多级法人体制条件下实行全辖区信用社财务由辖区联社统一核算,再逐步向一级法人

过渡,以减少纳税环节,合理地将利润由高赋税信用社转移到低赋税或亏损信用社,通过拉平处理来规避部分税负,加速弥补历年亏损,达到降低全辖区农村信用

社整体税负的目的。建立健全信贷责任约束机制是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管理改革的方向,如何认定贷款责任是建立健全贷款

责任约束机制的重要内容。贷款责任认定工作是一项全新而严肃的工作,其认定结果直接影响到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应慎重进行。一是抓住一

些重大违规违纪或重大风险事项,组织力量进行认定,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定有据的原则,发现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对于因主观过失造成信贷资产损失

的责任人,要坚决果断地进行责任认定并严肃处理。二是防止走向另一极端,追求所谓贷款“零风险”,实行追究信贷终身责任制,把市场变化和突发事件等客观

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贷款风险来追究个人责任。一线信贷员或基层机构的“走眼”有可能造成风险,但真正致命的风险却是来自决策部门的判断失误以及内控机制的

不完善。贷款责任认定工作不是简单地处理某个人,处罚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将其作为一个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过程,改变长期以来固化的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

,树立和强化信用社员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三是正确合理地运用责任认定结论,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培育健康向上的信贷文化。对主观原因给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人要严惩不贷,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一些要承担主观过失责任但情节较轻的信贷人员,可以限期在一定时期内清

收不良资产,清收成果量绩定责,使责任认定达到既可以保全资产,又能对信贷人员起到长期警示、守规自律之目的。四是对现有信贷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不断完

善信贷责任认定办法,规范信贷档案管理,使信贷责任认定从制度体系到档案资料更加充实完整。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订有关正常贷款转逾期、呆滞、呆账等责任

认定办法,为责任认定工作提供法规依据和制度保障。同时,要加强信贷档案管理,信贷档案要件应完整齐备,能够真实全面反映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业务往来的

全貌,历史动态地展现贷款形态变化过程。

参考文献略:第一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