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案例代写:网络平台规则的法律性探讨——以淘宝平台的运作实践为例

发布时间:2023-07-21 22:15:46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笔者认为网络平台规则是平台秩序形成的规范基础,也是平台治理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平台运行具有重要的规制作用,这种规制作用的产生正是基于平台规则所固有的法律性质。

第一章网络平台的规则之治

第一节网络平台与平台规则

一、网络平台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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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的出现催生了一系列网络应用服务,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逐步构建起超越时空限制的网络空间。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在进行数字化生存的分析中,将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中的平台相联系,认为数字化生存的载体就是各种信息平台。29如今,各种网络平台纷纷崛起,人们已经进入“平台化生存”时代。30这些网络平台建构于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推广而蓬勃发展,网络平台与互联网技术形成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Web1.0时代,早期互联网是信息工程师之间的通信网络,随着商业化模式的逐渐推进,万维网研发产生,促使更多普通人进入互联网。互联网技术将计算机和计算机相连,通过海量资源的搜集、聚合与共享,解决了“信息孤岛”的难题,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这时的互联网就像是一个纯粹的信息平台,人们可以查询和筛选自己想要的信息,但无法主动创造或更改,只能被动接受,互联网和用户之间呈现出一种单向性关系,平台化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

如果说“Web1.0”主要解决的是人对于信息的需求,那么“Web2.0”主要解决的就是人与人之间沟通、交往、参与、互动的需求。31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的发展过程中,网络用户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日益凸显,于是践行网络社会化和个性化目标的Web2.0时期随之到来。在这一阶段,各种社交媒体兴起,互联网信息内容的产生方式发生很大改变,用户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用户原创模式成为主流。通过创造、传播和分享信息内容,用户获得信息自主权,互联网与用户之间呈现出互动关系,平台的功用得到拓展。随着无线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发展,互联网领域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张,一些超级平台迅速成长起来,这些平台通过治理用户创造的海量信息,逐渐获得日常管理的重要职能。总之,Web2.0时代互联网塑造了一个强联结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联结逐渐开始盖过计算机与计算机的联结,32网络平台成为这种联结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

第二节网络平台规则的生成

一、网络平台规则的生成原因

网络空间的特性导致网络平台在治理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和难题,产生于传统社会的政府监管方式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平台发展模式,硬法规制存在明显局限性。在外部规制受阻的情况下,网络平台开始探索新的规制方式。随着网络平台的影响力和控制力逐渐加强,网络平台本身被科以更多的义务和责任,根据权责相一致原则,这意味着网络平台应当拥有更为广泛的管理权限去承担平台责任,于是网络平台在制定平台规则方面获得越来越多的主导权,逐渐实现平台自治。由此看来,网络平台规则的产生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传统政府监管方式和国家立法滞后于平台发展,倒逼网络平台规则产生;二是平台自我管理权限逐渐增强,促使网络平台通过平台规则实现平台自治。

作为新型市场经营者,网络平台的经营角色从市场信息的提供者转变为市场发展的主导者,这一变化导致传统政府监管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在数据爆炸的时代,政府利用公共权力监管网络平台的治理方式较为传统单一,难以及时应对网络平台中出现的新问题。以电商平台为例,基于网络平台的运营模式,规模庞大的平台交易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监管部门难以审查全部违法行为,即使通过信息技术甄别出部分违法行为,但是惩罚力度相对有限,难以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因此,政府监管网络平台的难度明显加大,信息技术的有限性和执法成本的升高促使传统政府监管方式陷入困境。

第二章淘宝平台规则的运作实践

第一节淘宝平台的规则形成及其特点

一、淘宝平台规则概况

淘宝平台规则体系的不断完善与淘宝平台本身的发展息息相关。在淘宝平台最初成立时,淘宝平台规则体系并不完善,规则内容较为零散,主要以问答的形式呈现。2010年淘宝平台正式发布《淘宝规则》,内容涵盖较为全面,标志着平台规则逐步实现体系发展。从2013年以后,淘宝平台继续制定各种类型的单行规范,不断加强商品管理和市场管理。2015年开始,淘宝平台逐步完善行业市场规范,对于不同商品行业制定规范进行约束。淘宝规则发展至今,已经形成140多篇规则正文以及230多篇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涉及行业市场管理、商品管理、交易管理、争议处理和违规处理等五个方面内容,45规则数量庞大,内容丰富细致,为实现平台化治理提供规则依据。

淘宝平台规则体系主要围绕网络交易行为进行规定,由于网络交易行为具有虚拟性、匿名性和技术性,所以关于网络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常常面临挑战。就淘宝平台发生的网络交易来看,《民法典》《电子商务法》和《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正式法律规则能够对于交易行为产生一定规制作用。然而,更为有效的是,淘宝平台通过制定一系列交易处理规则客观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这些平台规则成为网络平台交易管理的核心依据。

淘宝平台交易处理规则体系内容丰富,具体来看,《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是所有平台用户注册之前与淘宝平台签订的协议,全面规定了平台用户和淘宝平台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最为广泛。《淘宝平台规则总则》是淘宝平台规则体系的核心部分,对于平台生态各方的行为要求作出规定。《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和《淘宝网评价规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有效维护淘宝用户的合法权益。《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和《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针对淘宝商家的违规行为作出规定,通过实施不同的管理行为和惩戒措施维持交易秩序。《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是淘宝平台内部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主要依据,详细规定了平台交易发生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执行方式。

第二节淘宝平台规则在交易管理中的体现

一、淘宝平台交易流程及其特点

在淘宝平台进行商品交易时,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选择和比较商品,消费服务更加简单便捷。具体的交易流程包括:商家在店铺发布商品信息——消费者浏览、挑选自己心仪的商品——消费者与商家就商品数量、种类和物流方式协商一致——消费者提交商品订单并完成付款——货款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价金托管——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发货并上传物流编号——消费者签收商品并确认收货——货款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至商家账户。如果消费者签收货物之后未选择确认收货,自签收之日起满15天货款会由支付宝自动转移至商家账户。46从以上交易流程来看,由于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和在线性,所以淘宝平台交易与现实交易相比极具特殊性。

第一,淘宝平台交易主体具有多元性。在面对面的现实交易中,交易主体包括交易场所提供者、消费者和商家三方主体,交易场所提供者为买卖双方提供商品交易的场所,商家提供商品服务,买家直接支付对价。但是在淘宝平台交易中,商品交易的协商和履行都是在线上进行,仅靠传统的三方主体无法完成交易,需要更多参与者协助交易履行,于是出现负责价金托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负责货物配送的物流平台。这些第三方服务平台有效保障了淘宝平台交易的顺利进行,形成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交易机制。

第二,淘宝平台交易关系具有综合性。在传统交易平台进行的交易活动中,交易法律关系包括交易场所提供者与商家之间的服务合同、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在淘宝平台交易过程中,第三方主体参与其中,促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除了淘宝平台、商家和消费者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外,还包括淘宝平台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托管支付服务合同、销售者与物流企业之间商品交付的快递服务合同、淘宝平台与第三方征信机构的信用评价服务合同,47这些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形成以淘宝平台为中心的集合体,共同推动淘宝平台交易的运行发展。

第三章网络平台规则的新型社会规范性质................................33

第一节网络平台规则与既有社会规范的比较分析...................................33

一、平台规则与商事习惯的比较......................................34

二、平台规则与自治规范的比较...................................35

第四章网络平台规则的实践问题及其完善.....................46

第一节网络平台规则的实践问题...........................................46

一、平台规则与法律规范衔接不足.....................................46

二、平台规则利益保护倾斜..................................47

结语...................................53

第四章网络平台规则的实践问题及其完善

第一节网络平台规则的实践问题

一、平台规则与法律规范衔接不足

(一)平台规则与法律规范存在衔接空白

法律论文参考

平台规则与法律规范的不同性质决定了调整范围的不同,法律规范主要调整涉及公民重要权利的强制性和原则性事项,平台规则依据法律规范调整平台内部主体的行为,如果二者在衔接过程中出现断层,可能就会造成对于某一事项的调整出现空白。具体而言,法律规范或者平台规则在调整具体事项时,可能因为某一方在配合过程中的缺位导致衔接空白,无法真正发挥调整作用。同时,对于不断拓展的新兴领域的具体事项,由于规则内容存在一定滞后性,法律规范和平台规则都可能没有制定相应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这样就会造成无法可依的后果,甚至影响到网络平台秩序的稳定。以网络平台账号为例,网络平台账号是专属于平台用户个人使用的“身份证”,平台用户通过账号参与网络活动。但是平台账号的所有权归属于网络平台经营者还是平台用户,平台用户是否可以随意处分自己的平台账号,作为虚拟的平台账号在平台用户去世之后能否被他人继承,目前法律规范和平台规则对于这些内容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在现实中,更是频繁出现倒卖平台账号的不良现象,严重影响网络平台秩序。

(二)平台规则与法律规范存在调整错位

平台规则与法律规范存在各自的调整范围,如何明确二者之间的调整界限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难题,平台规则与法律规范在实践中很可能出现调整错位的情形。在法律规范方面,具有稳定性和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很可能在调整范围上限制平台规则,造成对于平台规则的过度干预,从而不利于平台自身发展。同时,网络平台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制定具体规则时容易滥用自治原则,规则内容超出自身应当调整的范围。比如,平台隐私权政策是包含在平台用户协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该项协议中网络平台以方便服务为由,要求用户授权以收集必要的个人信息,但是对于必要的限度和使用方式,一些网络平台在规则内容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或者作出超过法定范围的规定,从而造成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结果。86这种超出自治范围制定的平台规则就是调整错位的结果。

结语

网络平台规则是平台秩序形成的规范基础,也是平台治理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平台运行具有重要的规制作用,这种规制作用的产生正是基于平台规则所固有的法律性质。从当前中国的规范体系视角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网络平台规则不同于法律规范和既有的社会规范类型,在本质上属于一种独立的新型社会规范。网络平台规则作为私人主体自上而下制定的规则,实际上突破了公私界限的划分,不仅具有调整网络平台与平台用户的私法规范功能,而且体现出公共性和管理性等公法层面的规范功能,深刻影响着网络平台和网络空间秩序。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网络平台规则需要不断克服新的实践难题,加强完善规则体系内容,从而为网络平台治理和网络立法提供良好补充。针对网络空间的兴起与发展,制定出既符合程序正义规范和实体正义标准、又体现出公正合法和合理公开的平台规则是将网络平台纳入法治轨道的最佳选择。充分发挥网络平台规则的优势,有助于推动一个既有自由又有秩序的网络平台规则体系的形成,及时适应瞬息万变的互联网发展,有力保障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最终实现网络空间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