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论文案例代写: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探讨——以创新药行业为例

发布时间:2023-01-29 20:38:41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笔者认为建立并完善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从而倒推行业规范化发展与资源配置。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核心,多个研究机构一直在积极地去设计指标用以评价信息披露质量31,然而,大多数的机构只公布评级结果,投资者在没有说明相关评价标准的情况下,很难判断公司真正的信息披露质量。

1绪论

1.1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科创板于2019年7月正式开市并同时试点注册制,有关部门夜以继日地推动此项改革,第一批25家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交所集中挂牌。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科技创新公司,这些公司主要特点即是拥有核心技术竞争优势、研究前沿的产品等,因此大多集中于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和新材料行业。

科创板与传统板块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包容性的上市条件为众多拟上市公司提供了政策红利,其中包括允许尚未盈利但具有发展前景的公司上市。根据上交所统计,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总计29家,其中创新药行业12家,占比41.38%,信息服务业5家,占比17.24%,电子设备制造业7家,占比24.14%,其他行业5家,占比17.24%,在注册制背景下公司价值最终由投资者进行判断并作出相应决策,因此信息的披露十分重要。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作为新兴上市公司,其特点又决定了不确定性高、投资转化率低,对于公司的发展潜力判断会变得更加困难。市场化的交易体制让信息成为供需双方唯一核心纽带,未盈利上市公司通过持续更新、动态的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传递研发进度、核心技术转化率等能代表公司发展潜力的重要信息,助推投资者做出正确经济决策,而投资者对于高质量信息的需求也能倒推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进一步改善信息披露的质量,规范行业发展和优化资源配置,最终提升公司价值,因此对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价符合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1.2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1.2.1研究框架

如图1-1所示,本文将2022年3月31日前在科创板上市的未盈利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依据理论基础及制度背景构建评价体系,并通过创新药未盈利上市公司的量化分析探索体系的适用性。主要分为六个章节:

第一章为绪论。重点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和思路,围绕主题展开文献综述,对现有文献中关于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的研究不足之处进行论述,最后进行述评。

第二章为研究基础与制度背景。对本文出现的核心关键词进行相关界定,阐述所运用理论基础间的逻辑关系,归纳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第三章总结归纳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整体分为IPO阶段、持续性披露阶段以及自愿性信息披露阶段,归纳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并分析成因。

第四章为构建评价体系。首先阐述构建评价体系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研究基础,接着论述构建体系的总体框架,依据相关政策指引总结五个评价维度,对评价维度下的二级指标选取进行一系列的论证,最后再通过主成分分析法筛选指标,确保有效性和科学性,构建了共31个二级指标。

第五章为应用分析。以具有代表性的创新药未盈利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上市满一年创新药未盈利上市公司与上市不足一年创新药未盈利上市公司分别进行量化,从行业共性与公司差异性两个层面分析,总结提高创新药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方法。

第六章为结论与展望。主要对本文的研究现状、体系构建及评价结果进行总结,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2理论基础及制度背景

2.1基本概念

2.1.1科创板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同时试点注册制,为我国的高技术创新公司提供了一个融资平台。高技术创新公司大多具有不确定性高、资金周转期长、项目风险高、尚未盈利等特点,不符合我国上市的条件,导致了许多发展潜力巨大的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为了鼓励创新,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发展,设立科创板成为当下的必然举措。

2.1.2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

本文定义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为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的公司。科创板作为注册制下的新兴板块,不同于沪市主板,其最大特点是极具包容性。在核准制下,公司在主板上市都有盈利要求这一硬指标,因此未盈利公司是不可能跻身于资本市场的,这也导致了我国许多优质高新技术型企业去到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对此为了鼓励创新,科创板设置了5套上市标准。在“科创板+注册制”的条件下,未盈利公司允许在我国上市,截止2022年3月31日,科创板有29家未盈利上市公司。

2.1.3信息披露

如图2-1,在注册制背景下,信息披露是核心,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内部处理形成的信息通过审计与监督后,利用信息媒介进行披露,最终形成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供股东、潜在投资者和政府部门等利益相关者使用,而不同于核准制,注册制将评判主导权交于市场,导致信息成为供需双方的唯一纽带,因此发行方(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成为聚焦核心。市场需要和监管机制的双重作用,使得发行主体在供给端有动机去改善信息披露质量,从而促进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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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相关理论基础

2.2.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不同的人所掌握的信息会有一定的差异,即信息丰富的一方会比信息不足的一方在市场上更有主动权。该理论认为:(1)信息供给方(卖方)掌握的信息较多,买卖双方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2)信息充足的一方能够将信息传递给另一方,从而从中获益。因此,在各方依据信息做出经济决策时,所导致的最终结果也不同,信息充足的一方会做出更有利的决定。

对于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来说,由于不确定性大、投资转化率低等特点,与信息需求方间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很多公司害怕商业秘密泄露而选择隐瞒重大的事件,不愿过多地进行信息披露,并且即使披露也大量采用专业术语,这种选择会加剧信息间的不对称,降低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的价值,提高融资成本,不利于注册制的顺利推行。

2.2.2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的股东、经营者,还包括相关的监管部门、投资者以及媒体等等。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的发展不仅仅依靠公司经营者的努力,其他的利益相关者也为公司的发展分担了风险、付出了成本,因此未盈利的上市公司需要考虑这部分人群的利益和接受这部分人群的监督。而连接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桥梁就是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质量高低也能反过来推动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的发展。

利益相关者通过信息披露了解未盈利公司的行业竞争、核心技术情况以及董监高情况等等,但由于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不匹配,造成利益相关者不能全面且客观地评价公司的发展前景。为了缓解信息间的不对称,经营状况良好的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必须率先以适当的方式向利益相关者披露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的投资价值,从而促进业绩不佳的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也进行信息披露,以提高整体的信息披露水平。

3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分析................................15

3.1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IPO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15

3.1.1 IPO信息披露现状........................................15

3.1.2 IPO信息披露问题........................................18

4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构建.........................27

4.1体系构建的必要性........................................27

4.2体系构建的研究基础.........................................28

4.3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31

5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应用分析...........................50

5.1创新药未盈利上市公司背景介绍....................................50

5.2创新药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案例总体分析............................52

5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应用分析

5.1创新药未盈利上市公司背景介绍

依据创新药行业发展规律,一款前沿创新药物从药物发现到最终获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后完成立项研发再到大规模上市推广,需经历三期的临床实验,因此创新药公司在成立前十年往往无法盈利。科创板成立的定位之一就是建立包容性资本市场,这也是未盈利的创新药公司能上市的驱动原因之一。目前对于我国来说:

(1)创新药行业落后,仿制药太多。

(2)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表明创新药行业的发展十分迫切。

(3)创新药具有高度技术含量,如果没有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投资者、监管部门无法判断它的价值。

(4)创新药未盈利上市公司要符合市场对它的认知和估值,在信息披露方面必须要比其他上市公司做得更加充分并且保持动态更新。

(5)创新药行业需要通过信息披露传递前景和潜力,资本市场也需要通过信息披露和评价发现、培育优质的创新药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如图5-1列示为2022年3月31日前科创板及港股28未盈利创新药公司数量,可见未盈利的创新药公司在港交所上市已成为一种趋势,未来注册制在我国全面推行,会有越来越多的未盈利创新药公司上市,因此以其为代表进行信息披露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不仅如此,在上文对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IPO阶段、持续披露阶段和自愿性信息披露进行现状分析时,可以发现创新药行业审核问询问题突出、自愿性信息披露多,与别的行业差异大,在科创板中极具典型性,因此将同一创新药行业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可比性高,启示意义大。截止2022年3月31日,科创板上市的未盈利公司有29家,本文选取的12家创新药未盈利上市公司介绍如表5-1所示。

会计论文参考

6结论与展望

6.1研究总结

本文以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为主题,基于目前受到普遍关注的未盈利公司上市科创板为背景,选取典型的创新药行业为案例进行研究。先说明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及问题,引出构建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的必要性,随后基于相关的政策及理论研究得到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维度,再借鉴权威机构和学者研究,根据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运用主成分分析法筛选代表性指标,最后运用熵权TOPSIS法对创新药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分,并对评分结果从行业共性及公司差异性两个层次进行分析,总结结论并提出相关建议。具体结论如下:

(1)对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在不同阶段的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进行总结、梳理。在IPO阶段,可以发现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突出核心技术、重点关注业务类与发行人基本情况但行业间差异大、管理层分析须突显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风险揭示较少但重点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核心技术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揭示不够到位、对风险信息披露不重视。在持续性披露阶段,可以发现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所关注的重点均有所披露、风险因素大幅披露但多以定性披露为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风险因素披露缺乏数据支持、前瞻性的描述缺乏规范性和全面性。在自愿性信息披露阶段,可以发现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总体自愿性信息披露不足、创新药行业自愿性信息披露表现突出但行业内公司差异较大,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自愿性信息供给与需求不匹配、行业自愿性信息披露不均。

(2)我国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内部根本性原因为信息披露缺乏执行的标准,此外还包括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信息披露的理解有所不足、董秘对信息的供给还处于摸索阶段。外部原因主要包括监管机构本身缺乏评价机制、信息披露规范体系有待完善。

(3)提出五个评价维度并据以建立评价体系。基于相关理论及科创板未盈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总结得出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的五个评价维度,包括充分完整性、可理解性、真实性、一致性、准确性。再依据评价指标构建原则,以相关的政策指引为基础,同时借鉴权威机构评价指标以及学术研究共识,初筛五个评价维度下的二级指标,保证其全面性和完整性,最后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再次筛选评价指标,增强其科学性和有效性,得出有实际运用价值、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