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本研究从以下四个方面出发,探讨财政分权结构下中国地方政府竞争模式的转变以及地方政府行为的策略选择。首先,梳理总结既有研究理论,围绕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阶段下中国地方政府竞争模式的转变,即从要素竞争、制度竞争逐渐转变为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支出竞争。
第一章导论
1.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自20世纪80年代,中央政府推行了一系列分权改革措施,赋予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与决策权。地方政府通过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供应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竞争性行为干预当地经济建设,形成要素竞争的增长态势。该竞争策略在改革开放初期形成了“赶超型”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种激烈的竞争环境(朱长存,2009)。但这种竞争也造成了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生态环境破坏、过度招商引资和地方保护主义的行为,导致非公平竞争与市场扭曲行为等负面影响。随着中国基本矛盾的转化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要求,地方政府的竞争模式应改变过去要素竞争和制度竞争模式,走向区域协同发展关系。要求地方政府改变过往税收竞争、制度竞争时代对短期绩效的关注,矫正过多依靠行政配置资源带来的要素配置扭曲。关注辖区内居民需求、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专注对地方公共事务与市场的监督、形成增长和均衡发展协调的机制。
地方政府竞争模式内容的转变不仅依托中央政府顶层目标设计,地方面临的财政分权结构也是地方政府竞争模式转化的重要因素。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奠定了中国财政分权的基础,明确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方面的权责划分,理顺了政府间财政关系(张晏和龚六堂,2005)。这一改革的主要特征是将地方政府税收主体的增值税增量的75%集中到中央政府,同时下放大量事权给地方政府,赋予地方政府较大的自主决策权(陈思霞等,2017)。这种政治上集中与经济上分权形成了不同于西方财政联邦主义分权理论描述下的地方政府竞争模式。一方面,中央政府通过考核指标和晋升机制,强化对地方官员的激励和约束,使地方官员更关注经济增长的绩效,而非选民的偏好(周黎安,2007,2018;张军,2008)。
1.2研究综述
1.2.1财政分权理论发展历程
1.国外财政分权理论
1956年,Charles M.Tiebout(1956),首次构建了“用脚投票”模型,该模型旨在阐释公民通过选择最佳的公共产品组合来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从而促进财政联邦主义理论的演进。此后,Wallace Oates(1972)等学者进一步推动了财政分权理论的演化,特别强调了在多层次政府架构下,各级政府应当承担与其相对优势相符的职责,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形成了第一代的财政分权理论,也被称为传统财政联邦主义或第一代联邦主义。该理论主要关注不同层级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方面的效率优势问题。它强调通过授权不同层级的政府相应的职责和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这一理论基于Hayek(1945)提出的“分散知识理论”和Tiebout(1956)提出的“用脚投票”模型,主张地方政府更了解地方的发展状况和公民偏好,因此能够制定更符合地方需求的决策,但前提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具有显著的区域溢出效应(Qian and Weingast,1997;杨其静和聂辉华,2008)。
此外,辖区之间的竞争也为公民提供了选择不同公共产品的机会。可以看出,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的核心观点在于解释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性,这是建立在地方政府获取信息的优势之上,其信息优势使其能够制定更符合本地居民偏好的资源配置决策(Musgrave,1959;Oates,1999)。这一理论强调中央政府需要将财政权力下放至地方政府,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章财政分权结构对地方政府竞争行为影响的分析框架
2.1财政分权体制为地方政府竞争创造基本条件
2.1.1财政分权体制的必要性
中国由于其地理位置广阔,需要构建有效的分权体系,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实现激励机制和可持续性发展。本研究将从中国独特的地理条件与分权需求、分权是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选择,以及财政分权是激发地区发展积极性的关键因素三个角度出发,探讨中国实施财政分权的必要性。
1.中国独特的地理条件与分权需求
中国的广袤疆域和多元自然条件,如气候、地貌和资源分布的多样性,导致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和需求存在显著差异。其中,东部沿海地区在工业和服务业方面相对发达,而西部地区则需要更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发展。财政分权体制有助于更好地满足这些差异,让地方政府更具灵活性地决策和投资,以适应各地的经济特点(吕冰洋和贺颖,2022)。财政分权不仅有助于满足地方不同需求,还有助于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复杂性(李永友,2021)。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广大、人口众多、文化多样化的国家,中央政府难以一刀切地管理所有地方事务。财政分权体制可以让地方政府更好地了解和回应本地需求,提高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陆铭,2023)。此外,分权体制还可以减轻中央政府的财政负担。中国政府需要应对的问题繁多,包括经济发展、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姚东旻和张诗琪,2017),通过将一部分财政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可以让中央政府集中精力解决全国性的重大问题,而不必分散精力处理地方性问题。
2.2财政分权体制影响地方政府竞争的演变阶段
考察中国财政分权制度改革的历史轨迹,可以看出其与国家市场经济建设及其发展紧密相连。从宏观角度分析,中国的财政分权格局是财税体系深化改革过程的体现,其发展可概括为三个关键的历史阶段。
2.2.1 1949-1980:改革开放前统收统支的中央集权阶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前的三十年间,国家处于计划经济体制,这段时期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可以用“统收统出”来描述。在此体系中,所有的财政收入都归属于国家,由中央政府决定地方的财政预算分配,地方政府没有财政自主权,仅负责代国家收集财政收入。中央依据地方的财政开支需求来分配财政收入,并基于地方收入征集与支出拨款的差异来设定转移支付的数额,目的是缩小区域之间的收入差异(傅勇,2007)。这一时期,国家财政的收支占GDP的比例大约在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之间,与当时中等或略高水平的经济体相当(黄佩华和迪帕克,2003)。财政资源和决策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形成了一种“统一收入统一支出”的中央集权财政模式(周飞舟,2009)。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缺少提升财政效率的动机,并且地方政府之间也缺乏竞争(傅勇,2010)。
第三章当前财政分权结构对地方政府竞争的实证分析....................26
3.1模型设定与估计方法.............................26
3.1.1模型设定..............................26
3.1.2空间矩阵构建.....................27
第四章财政分权结构与地方政府竞争路径分析与仿真模拟............41
4.1财政分权下地方竞争行为的理论路径................41
4.2多级政府的DSGE模型...................43
第五章结论与讨论............................53
5.1研究结论...................................53
5.1.1地方政府竞争转型阻滞............................53
5.1.2财政分权是影响地方政府竞争关键因素...................53
第四章财政分权结构与地方政府竞争路径分析与仿真模拟
4.1财政分权下地方竞争行为的理论路径
地方政府从财政分权的视角看存在两种逻辑:一是地方政府得到来自中央政府的持续分权,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分权的逻辑基础是:一方面地方存在日益多样化的公众需求,要迎合这些需求,地方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来调整,这就需要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更多的权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作为重要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分权能够使得地方政府有效根据自身能力来对中央政策进行应对性的调整,从而做出更符合地方发展和地方实际的举措。持续分权的必然结果是地方政府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从而获得更多调整地方发展的能力。在公民需求的日益精细化和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凸显的外界冲击下,地方政府会在财政分权中寻求更多的区域协同发展可能,这种区域协同发展既可能是基于利益,例如城市群发展和流域治理等问题;也有可能是基于信任,例如寻求在公共服务中更多的协同来提升配置效率。持续分权是地方政府区域协同发展的基础,因为更加明确的政治经济权力,能够促成在区域协同发展中不同主体利益的实现,如果分权的趋势被打断,则这种利益在地方政府之间是无法体现的。
地方政府分权的第二个逻辑是地方政府财政分权受到阻滞,地方政府以中央政府建构性逻辑为核心,从而回归到中央和地方关系持续调整的阶段。地方政府在分权过程中,有两个层面会形成潜在的影响:一个层次是财税管理的调整,2015年预算法的颁布形成了对地方政府预算硬约束的制度性控制,使得地方政府从预算层面管理日益规范,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的34号文,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到新高度。资金使用如何更加提质增效成为国家治理能力构建的重要一环。另一层次是税制结构与税收征管方式的调整,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国地税合并,彻底从管理体系上将分离的增值税税制体系重新统一起来,从征管上,大幅提升了税收征管的绩效。
第五章结论与讨论
5.1研究结论
5.1.1地方政府竞争转型阻滞
中国地方政府竞争由要素竞争、制度竞争逐步转向跨区域协同。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地方政府的角色发生了重大变化。地方政府逐步从执行中央政策的机构,转变为积极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自治主体。这使得地方政府之间自发形成了各种竞争关系。
早期的地方政府竞争主要集中在要素方面,尤其是资本和技术等稀缺要素。各地区政府通过提供各类优惠政策,以获取更多外部资源和要素,推动本地区建设和发展。这种要素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区之间的互动与经济增长,但也导致了同质化竞争和重复建设,无法发挥比较优势,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随着要素竞争的深入,地方政府竞争的重心逐步转向制度竞争。地方政府开始关注制度创新,通过实验和完善各类制度安排,塑造有利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成功的制度创新会被其他地区效仿和借鉴,推动制度进步和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但是过度的制度竞争也可能导致制度同质化,一些地区失去自主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制度创新动力。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理念转变,地方政府竞争正在向以跨区域协同为导向的转型。然而,这一转型过程也面临诸多制约和风险。首先,地方政府财力受限,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其次,考核指标过于注重经济增长指标,影响公共服务供给。最后,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竞争容易导致无序状态。因此,这一竞争转型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设计,如加强财力保障、转变政绩考核方式、引导有序竞争等,以发挥竞争的积极作用,推动地方治理现代化。
综上所述,地方政府竞争由过去的要素和制度竞争,正在向跨区域协同模式的转型。这是地方政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提升治理能力的必然趋势。但转型过程中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强化财政支持,转变政绩考核机制,规范竞争秩序,以支持地方政府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公共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