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物流论文参考:灰色市场下供应链成员应对窜货行为的策略探讨

发布时间:2024-04-27 15:18:16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物流论文,本文研究仅存在零售商窜货时,从供应链成员集中式决策和分散式决策两个角度,运用逆向归纳法对博弈模型进行求解,通过数学模型和数值仿真分析窜货行为下供应链成员的运作策略,以及窜货行为对供应链成员定价、订货和生产等策略及其利润的影响。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现实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快速发展,国家间的贸易已经成为一种普遍且必不可少的商业模式。许多国际知名企业不仅在本国销售产品,也会在国外建立分销渠道,如苹果、丰田和路易威登等。但由于运输成本、定价歧视、关税、销售税等原因,同一公司的同一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价格差异很大。例如Iphone13的国行版起售价为5999元,港版起售价为5628元,而美版起售价折合人民币仅5154元,与国行版相差八百余元[1]。区域间的价格差就为投机者提供了套利机会,投机者将产品从低价国家或地区运输到高价国家或地区,这一行为在中国被称为窜货。窜货产品的流通道有灰色市场和黑市两种。灰色市场是指未经制造商授权的产品分销渠道,也被称为平行进口,简称灰市;黑市是指未经政府批准,非法形成进行秘密买卖的市场渠道,主要交易不许上市的商品或高于公开市场价格的产品。本文中的窜货是指投机者将产品从低价区域运往高价区域的灰色市场销售的套利行为。因此,灰色市场中的产品均是投机者窜货的产品,本文将投机者窜货的产品简称为灰市产品,将授权渠道的产品简称为授权产品。

灰色市场与黑市中的窜货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世界贸易组织(WTO)中不少国家的法律认可灰色市场的合法性。例如,中国和欧盟的商务部已经宣布灰市的合法性[2]。美国法律限制在黑市上销售的外国仿制产品,但不限制灰市上销售的正品[3]。在一些供应链成员和灰色投机者之间的诉讼法案中,美国法院裁定灰市投机者的窜货行为是合法的,它们可以继续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转售商品[4]。其次,灰市产品与授权产品的区别是,第一,灰市产品来自供应链中的非授权渠道,但它由于与授权产品的来源相同,所以与授权产品能够相互替代;第二,灰市产品在价格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消费者可能会有意从非授权渠道中购买灰市产品[5];第三,从未经制造商授权渠道购买的灰市产品缺乏官方认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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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意义

本论文是对窜货相关研究成果的补充。基于现有研究的基础之上,研讨仅零售商窜货和零售商、分销商同时窜货的两种情形下供应链成员的最优生产、定价等策略,分析窜货对供应链成员产生的影响。在窜货行为对供应链成员产生的不利影响时,基于两类窜货场景,提出应用区块链技术和收益共享契约两种防止窜货的策略。本文的研究意义如下:

(1)理论意义

系统考虑零售商和分销商同时窜货的情形,弥补了现有关于窜货方面研究的不足。传统关于窜货情形的研究大多仅考虑分销商或者零售商一种类型的灰市投机者,然而现实的市场活动中存在分销商和零售商同时参与灰市窜货的情形。同时,多数文献没有考虑到由于灰市投机者市场力量的不同,其在灰色市场中的决策顺序也是不同的。因此本文构建分销商和零售商同时窜货的供应链模型,并将其参与灰市投机的运输成本作为模型的假设之一,通过逆向归纳法求解供应链成员的最优订货策略、定价、利润等,进一步分析零售商和分销商同时窜货情形下对供应链成员的影响,完善了现有关于窜货方面的理论研究。

(2)现实意义

首先,在仅零售商窜货的情形下,将区块链技术引入防止窜货行为的研究中,既拓展了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领域,又丰富了应对窜货的管理手段。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普及与加强,其去中心化、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及可追溯的特点对供应链成员管理灰市投机者窜货有着天然优势,且目前鲜有学者研究将区块链技术作为防止零售商窜货的策略,多从协调契约的角度进行研究。其次,在零售商和分销商同时窜货的情形下,设计制造商和分销商合作的(s,t,f)收益共享契约,s表示制造商共享给分销商F高价市场中授权产品销售利润的比例;t表示投机者窜货向制造商付出的惩罚成本;f表示分销商代替制造商监管零售商窜货的所付出的监管成本。丰富和拓展了供应链成员防止投机者窜货时的手段,为企业管理者防止投机者窜货提供参考策略。

2 文献综述

2.1 窜货

2.1.1 窜货与灰色市场

窜货是指供应链网络中的分销商或零售商受利益驱使,违背与制造商所签订的经销协议,将授权产品从低价地区运往高价地区售卖的行为[28],[29]。同一公司的同一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价格差异,主要是由于产品运输成本、关税、定价歧视等原因造成的[30]。根据窜货产生的影响不同,可以分为良性窜货和恶性窜货。良性窜货是指分销商或零售商将产品运往授权区域以外的薄弱市场进行售卖,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 而不会对制造商划分的授权区域产生不良作用。恶性窜货则是指分销商为了利益,蓄意将低价区域的产品运到高价区域内进行降价倾销的行为,会造成市场秩序和供应链运作混乱,影响供应链整体的利润和企业的声誉,严重的恶性窜货甚至导致企业破产[31]。窜货产品的流通渠道有灰色市场和黑市两种,本文主要研讨投机者将授权产品运往灰色市场销售的窜货行为。

灰色市场是指未经制造商授权的产品分销渠道[32],也被称为平行进口,例如“海淘”或“代购”等商业现象,灰市投机者通过灰色市场将窜货的产品分销出去。灰市投机者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许多行业均普遍存在,其中以电子产品、医药、汽车、化妆品、食品等行业尤为常见[2]。例如,根据美国经济研究协会(NERA)曾经统计,欧盟市场中有多个行业存在灰色市场,其中电子器件、奢侈品、白酒、化妆品等行业的灰市产品市场总额达到数百亿美元[33]。其次,投机者窜货的灰市产品与授权产品属于同一制造商生产,能够相互替代,且由于价格比授权产品低而更具有价格优势,但它们会面临保修、兼容性和服务等问题。在传统上窜货行为被认为会对供应链成员产生不利影响,窜货行为会对品牌的忠诚度造成损害,降低消费者的满意度,进而造成使市场渠道陷入混乱等现象[17],[18],例如,Mollahosseini[34]研究发现窜货行为的存在导致产品结构的变化和供应链企业间的竞争加剧,进一步导致授权渠道的市场份额和利润被蚕食。同时,也一些研究揭示了灰市投机者窜货的积极影响。

2.2 供应链协调契约

供应链协调的目的是实现供应链整体绩效最优,即多个供应链成员之间的战略、运营策略、流程决策等达到均衡状态,发挥出大于单个企业绩效的整合效应。供应链协调契约是基于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所提出的协调策略,它具备两个优势,一是能够降低供应链的总成本,提升供应链整体的竞争优势,实现供应链绩效最优。二是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存在市场需求、提前期、外部环境风险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通过供应链协调契约使得双方或多方能够信息共享以及共担风险[64]。常见的供应链契约有包括数量折扣契约、价格折扣契约、回购契约以及多种契约的组合。例如,Iravani[65]等学者研究发现供应链可以通过数量折扣和收入分享等合同进行协调。Canyakmaz等[66]研究发现分销商可以运用批发价格契约,解决销售价格不确定性商品的单期联合库存管理和定价问题。Giri[67]研讨了在市场需求取决于零售价格和促销力度的情形下,批发价格合同、零售固定加价等三种不同的协调机制。Yang等学者[68]研讨了收入共享、成本共享、两者都共享、两者都不共享四种情形下制造商减排对供应链整体及其他成员的影响。为了协调供应链与服务水平敏感的客户,Cai等人[69]在基于补贴行为的收益共享契约下建立了动态博弈模型。Pang[70]提出了一种改进的具有抗中断能力的收益共享契约。

在已有应对灰市投机者窜货方面的供应链协调契约中,主要目的是提升投机者在灰市中的投机成本,降低投机者的利润率。一部份学者以批发价格契约为基础,例如,Zhao等人[71]通过定价合同表明了品牌商可以阻止灰市投机者的窜货行为,进一步,Altug[72]证明在国内零售商窜货情形下,批发价格合同对供应链协调非常有效。Hong等[73]使用两部分关税定价策略讨论了零售商窜货对制造商产品创新的影响。类似地,Ahmadi等人[43]提出了价格依赖的数量折扣合同来协调供应链,分析了制造商可以使用价格或数量来阻止零售商窜货的问题。他们发现调整价格,即缩小价格差距,比减少产品可用性(即停止在低价市场销售)更有效地防止窜货出现。

3 仅零售商窜货时的供应链成员策略研究 .................. 17

3.1 模型描述 .............................. 17

3.2 基本假设及符号说明 ........................... 18

4 零售商和分销商同时窜货时的供应链成员策略研究 ...................... 37

4.1 模型描述 .................................... 37

4.2 基本假设及符号说明 ........................... 38

5 供应链成员防止窜货行为的策略研究 ................................ 59

5.1 防止零售商窜货时的策略-区块链技术应用 ............................... 59

5.1.1 模型分析 ............................. 60

5.1.2 数值分析 ............................ 62

5 供应链成员防止窜货行为的策略研究

5.1 防止零售商窜货时的策略-区块链技术应用

5.1.2 数值分析

仅零售商窜货情形下,供应链成员通过应用区块链技术管理灰色市场中的窜货行为,可以发现供应链成员的利润与四个参数关联密切,分别是消费者愿意支付额外费用的程度、消费者对灰市产品质量感知的折扣、应用区块链技术后的成本和零售商窜货被发现后的罚金,其中应用成本与罚金的性质类似,本文仅分析了前三个参数对供应链成员利润的影响。其次,通过上节可以看出很难通过求解结果分析区块链技术对供应成员的影响。因此,本小节将通过MATLAB R2021a进行数值分析,结合未使用区块链技术的情形更深入的探讨应用区块链技术对窜货及供应链利润的影响。参考文献[27],对供应链模型赋值:c=0.02;b=2。

由图5-1可以看出,当固定区块链的应用成本和消费者灰市产品质量的感知折扣两个参数时,首先,很明显供应链整体利润与消费者愿意支付额外费用的程度呈正相关关系,随着消费者愿意支付额外费用的程度的升高,供应链整体的利润越来越高。其次,当消费者愿意支付额外费用的程度较低时,未采用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利润更高,此时供应链成员不会采纳区块链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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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基于经济全球化、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快速发展的现实背景,零售商和分销商窜货的规模不断扩大,对供应链成员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本文运用博弈论和数值仿真分析,研究了仅存在零售商窜货和同时存在零售商、分销商窜货两种情形下,供应链成员的最优运作策略以及存在窜货行为时对供应链成员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针对两种情境下的窜货行为对供应链成员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相应防止窜货行为的策略,并通过数值仿真分析了不同参数设置下策略对窜货行为及供应链成员利润等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

(1)研究仅存在零售商窜货时,从供应链成员集中式决策和分散式决策两个角度,运用逆向归纳法对博弈模型进行求解,通过数学模型和数值仿真分析窜货行为下供应链成员的运作策略,以及窜货行为对供应链成员定价、订货和生产等策略及其利润的影响。

(2)研讨零售商和分销商同时窜货时,考虑了零售商和分销商在灰色市场中的力量是不同的,灰色市场中的决策顺序往往依赖灰市投机者的市场力量,分别研讨分销商主导灰色市场和零售商主导灰色市场时供应链成员的最优运作策略,以及窜货行为对供应链成员采购、定价等策略的影响。

(3)研讨供应链成员采取防止窜货行为的策略,针对仅存在零售商窜货和同时存在零售商、分销商窜货两种情形,提出不同的防止窜货策略。在仅零售商窜货的情形下,将区块链技术引入供应链模型中达到管理窜货行为的目的;在零售商和分销商同时窜货的情形下,设计制造商与分销商合作的收益共享协调契约,并用数值仿真分析应用策略后对供应链成员的影响。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