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财务管理论文参考: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的德威新材财务舞弊动因与防治探讨

发布时间:2023-10-27 14:31:30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财务管理论文,笔者通过对德威新材舞弊案例的研究给我带来的启示是:我们要合理利用前人总结的理论成果,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有助于为改善我国当前的舞弊状况提出有效建议,并有助于推动符合中国国情的相关舞弊动因理论发展。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一直保持高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助力。但是,由现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状况可知,舞弊行为仍然十分常见,还未能被有效地监管和控制,财务舞弊作为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重要因素,愈演愈烈。近年来多次涌现的财务舞弊案,让经济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使得投资者对我国资本市场丧失信心,严重阻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仍应继续对财务舞弊进行研究。通过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的分析,并通过舞弊因子理论去分析和挖掘深层次的动因,并提出相关的防治对策,这对防范上市公司舞弊有重要意义。

同时,我国资本市场迎来退市狂潮,自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开始实施“史上最严”退市新规,仅2022年,A股市场就有42家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在持续强监管下,我国上市公司退市频度加快,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愈发突出。而德威新材作为创业板中的一员,其经营发展情况是部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一个缩影:因自身优势产业以及良好业绩成功上市,当原有产业和规模发展到公司当前上限时,开始为谋求扩大规模、增加优势产业而进行一系列投资活动,然后因投资不善业绩下滑,企业因陷入经营困境而进行财务舞弊,最后被强制退市。

在此研究背景下,本文梳理总结财务舞弊相关理论和文献,选取舞弊风险因子理论为理论依据,以德威新材为研究对象,将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了解并辨别其舞弊手段,挖掘舞弊动因,并提出防治对策,对防范其他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良性发展有重要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财务舞弊动因研究

国外学者对财务舞弊研究较早,在财务舞弊动因理论领域提出了一系列理论。 最早且较为成熟的舞弊动因理论,是Robert和Bologna (1995)提出的舞弊冰山理论,指出财务舞弊具有显形和隐形特性,并因此将财务舞弊类比为在海水中只露出顶部的冰山,水面上的显性行为容易被看见,水面下面的隐性原因却往往被忽视,但其实人们应该给予隐性原因更多的关注。Albrech(1995)提出了舞弊三角理论,即“压力”、“机会”以及“借口”组成的舞弊动因的三因素理论。这三个因素同时作用就会促使舞弊行为发生,相互补充,不可或缺。在该理论之前之前,Bologna 等学者(1993)将外部环境因素也纳入考量,提出舞弊四因子的 GONE 理论,包含贪婪、需求、机会与暴露四个因素。随后 Bologna等学者(2005)通过对舞弊动因的进一步深化研究,对外部环境因素做进一步细分,以此发展出舞弊风险因子理论,主要分为个别风险因子与一般风险因子,分别包含道德、动机因素,舞弊机会、暴露可能性和暴露后受惩罚的性质与程度因素。

除了以上较系统的理论,国外学者还对舞弊动因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并提出了其他观点。Obeua. S. Persons(1995)选取了大量同会计年度、同行业的财务舞弊和非财务舞弊公司样本,研究这些样本的财务杠杆、资产组成、盈利能力和资本回报等方面,认为舞弊行为产生的重要动因之一是企业财务状况恶化。Kostova和Silviya(2012)通过对存在舞弊行为的上市公司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企业舞弊是否成功与其公司治理情况息息相关。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财务舞弊的定义

由于各国的法律法规和审计要求不一致,因此财务舞弊的定义也存在差异。

国际审计准则制定委员会认为财务舞弊是指:“舞弊主导者有计划地、系统的对财务报告信息进行修改或隐瞒披露,向投资者传递错误的财务信息,以至于其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让舞弊主导者实现获利套现目的的违法违规行为①”。根据美国 AICPA 发布《审计准则公告第82号》,其中认定财务舞弊为:“把财务报表中呈现的数字和金额故意进行错报或者忽略,是为了达成瞒骗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目的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第1141号中,认为财务舞弊是“被审计企业或公司为了获取非法收益或满足其某种目的企业内部员工、管理人员或依靠第三方采用欺骗的手段隐瞒乃至扭曲企业财务报告的现象③”。

基于以上观点,本文认为财务舞弊存在目的性、行为主动性,舞弊方式是披露不实财务信息,且该行为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因此我将财务舞弊定义为“有预谋的、有目的地披露不实财务信息的行为,且该行为会误导相关利益者的决定”的情形。

财务管理论文怎么写

2.2 舞弊风险因子理论概念界定

2.2.1 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的概念

Bologan等学者在GONE理论等舞弊动因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发展完善形成了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如图2.1所示,舞弊风险因子分为个别风险因子与一般风险因子。个别风险因子又分为道德品质和舞弊动机,是指不受组织控制、因人而异的因素。一般风险因子包括舞弊的机会、舞弊暴露的可能性以及暴露后受到惩罚的性质和程度,是指受组织控制的因素,更加客观。当潜在舞弊者认为一般风险因子与个别风险因子结合在一起对其实施舞弊有利时,其就会选择实施舞弊。

道德品质主要指行为人的价值观、道德准则等。虽然财务舞弊是经济问题,但在现实生活中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的道德水平和思想认识。如果公司管理层道德素质不高、价值观扭曲,就会牺牲其他相关方利益来换取自身利益,从而违背法律法规,采用各种手段来实施舞弊行为。

舞弊动机是指实施舞弊的目的,主要包括不当获利、维持股价、提升业绩和对外声誉、保壳等原因。

舞弊机会是指实施财务舞弊的有利条件。只有存在舞弊机会时,舞弊实施者才有机可乘,舞弊才可能成功。而舞弊机会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股权过于集中、职位兼职导致所有权与经营权无法分离、独立董事无法发挥作用等;另一种是外部监管不力,主要表现为第三方审计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不足、监管部门监管能力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

3 德威新材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 11

3.1 公司基本情况 ................................... 11

3.1.1 公司简介............................................ 11

3.1.2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 12

4 德威新材财务舞弊动因分析 .............................. 27

4.1 个别风险因子分析 .................................... 27

4.1.1 道德品质因子分析 ........................ 27

4.1.2 舞弊动机因子分析 .......................... 28

5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防范治理对策 ................................. 41

5.1 提高相关人员道德素养和专业水平 ............................. 41

5.1.1 提高企业董监高道德法律素养 .................................. 41

5.1.2 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专业水平 ................... 41

5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防范治理对策

5.1 提高相关人员道德素养和专业水平

5.1.1 提高企业董监高道德法律素养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道德法律素养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是企业经营管理与监督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的决策和企业文化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这些人的价值观可以直接影响甚至代表整个企业的价值观,因此,增强企业人员道德法律素养是非常必要的。 企业可以通过定期组织道德培训课程,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教育,以遵守法律法规为最低要求,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平,增强其法律素养,强化管理层守法合规的意识,保证董监高人员做到诚实守信,防止其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使公司利益受损。以道德素质水平、诚信程度为任用董监高职位的首要要求,并且利用奖励制度,鼓励各职位相互监督,建立内部举报制度。同时建立员工诚信档案,会计人员若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则计入诚信档案,从而达到不断加强其道德诚信建设的目的。

5.1.2 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专业水平

我国舞弊的上市公司常常会出现其审计机构不够勤勉尽职的特点,究其根源是审计机构独立性缺失。审计机构本应是作为第三方审计监督机构,对企业年报出具的审计意见是面向社会大众而非被审计单位,然而在现实中,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业绩需要,会努力和企业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审计监督行为成为为企业服务的行为,会因委托方的需求而调整审计报告内容,使审计结果无法真实呈现在大众面前,使审计失去了其原有的作用,而投资者和其他相关利益方往往信任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而虚假的审计意见只会误导他们对企业表示信任,从而减少企业舞弊暴露的风险。

财务管理论文参考

6 结论与启示

6.1 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舞弊事件屡屡发生,舞弊手段也随着监管制度的变化而变化,严重干扰了我国社会经济的秩序。通过对德威新材舞弊事件的研究,分析该公司的具体舞弊方式,结合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系统剖析德威新材实施舞弊的动因,结论如下:

第一,从财务舞弊的方式选择上,德威新材长期隐瞒与其长期供应商菲尔普斯及其他公司的关联关系,有利于其欺骗投资者,通过虚增应收票据作为自己转移资金的掩饰手段,并隐瞒了一系列有关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重大诉讼等重大事项。

第二,在对德威新材财务舞弊动因的分析上,根据舞弊风险因子理论进行系统性的探究。导致德威新材财务舞弊事件的个别风险因子有:在道德方面,公司实控人周建明和财务总监陆仁芳道德素养低下,缺乏诚信观念;在舞弊动机方面,为控股股东意图侵占德威新材资产,避免触发退市条件,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过高。导致德威新材财务舞弊事件的一般风险因子有:在舞弊机会方面,股权过于集中,以及内部组织发挥作用有限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失效;在暴露可能性方面,监管缺失,第三方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在暴露后受罚程度与性质方面,处罚性质单一,处罚力度小。

通过对德威新材舞弊手段和具体动因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财务舞弊防治对策:第一,需要增强企业员工的道德法律素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其专业水平;第二,企业应完善投资活动相关制度,对投资方案提出相关要求并经过董事会等审批,同时进行持续的风险监督,从制度上保证投资方案的有效性并减小投资失败带来的影响,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和可能承受的损失;第三,优化股权结构,使企业的各监督机构和职位如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能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第四,增强外部监督,监管部门提升自身监管能力,多部门协作建立企业信息公开公示平台;第五,加大对财务舞弊的惩罚力度。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