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论文案例代写:长城影视集团内部信用风险传染效应探讨

发布时间:2023-03-31 15:54:56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财务管理论文,本文对长城影视集团信用风险传染的后果做了细致的分析,并且研究了传染的途径以及造成长城影视集团成员间信用风险传染防控失败的内、外部原因。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集团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在许多国家的市场中已是司空见惯,它对推动国家经济进步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企业而言,集团化经营有利有弊,从一个角度来讲,集团化的企业可以升级资源配备,提升资源的投入产出比,还能够减轻集团内成员公司的融资束缚,充分利用投资机会,从而有效抬高企业价值。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集团企业成员公司通过盘根错节的关联关系虽然能使企业的边际成本递减,但同时也导致信用风险在集团化企业中比在非集团化企业里显得更加复杂。

当集团企业内部有成员不能到期偿付借款,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就会凭借各成员公司间庞杂的关联交易出现更恶劣的影响,造成其他企业发生违约,这就是信用风险在集团企业内部传染的现象。对于集团企业来说,过于庞杂的关联交易不仅无法有效配置企业资源,相反会造成集团内企业的价值下跌、风险激增,其中关联担保交易体现的尤为明显。各个成员公司之间往往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信用风险爆发时常常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广泛,多家公司都会蒙受损失。例如2004年,新疆德隆集团因无力偿还债务被迫破产重组,集团内6个上市公司都一起走向破产。2015年,天威集团债券违约不能兑付,集团内薄膜、风电等多个产业几乎无一幸免。信用风险爆发在集团内部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的现象层见叠出,之后也陆续出现在格林柯尔、鸿仪和三九等集团中。

集团企业内部管理和治理结构多为三角形,权利层层递进,最终汇集到最顶点的一方,这种较为狭窄的组织结构造成控股股东的权利不受制衡、具有绝对的排他性,当控股股东的合规意识较差、只考虑自身利益的时候就有可能利用这种权利控制企业,实施掏空;当集团企业成长到较大的规模,在单一的产业中谋取利益的天花板就会显现,因此跨行业发展则成为了集团企业突破行业天花板的不二之选。

1.2文献综述

1.2.1信用风险相关文献

起初“信用”在词典中的界定为“购销二者间无需当下付现或担保而展开经济价值互换的规则”。信用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可以控制的、预期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当企业交易时延迟支付款项是对信用的一种耗费和转让。也就是说,信用是授信两方依赖的规则,萌生于两方做出的约定。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时常会有信用的出现。在一开始,对于信用风险的关注主要是出现在金融类企业间,如银行等。是用来描述借款客户在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内没有偿还借款,从而导致资金借出企业蒙受财产损失的风险。在现在的研究中,这一描述被称为狭义的信用风险。由于市场和经济持续进步完善,单一企业不再是唯一主流的组织形式,相互关联的集团企业在市场中所占地位逐渐凸显,信用风险的定义也慢慢从原先的狭义定义延伸到广义,风险出现的范围从之前的金融企业与借款客户之间扩展到了非金融企业之间。

目前的信用风险研究中代表性的主张有:其一,在约定期限届满之时,往来双方不能履行既定义务,在此主张下,企业的信用风险只包含债务方无法到期偿还资金给资金提供方造成的风险(巴曙松,2003)。其二,认为以信用为基础发生的借款交易,不能按期还贷是狭义的定义,而各方企业在交易时不能履行原有约定是广义的定义,也就是把信用风险产生场景由信贷交易延伸至各种交易(罗开位,2005)。其三,此观点中和了上述两者,企业信用风险既涵盖借款方不能如约还款以及交易对方不履约造成交易方亏损的风险,也涵盖了对债务方的信用评级以及违约概率发生变化,造成其在债务市场贬值的可能性(邬自丰,2017)。

第2章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2.1相关概念

2.1.1集团企业

对于集团企业定义并不统一。一部分理论认为“集团企业”与“集团公司”意思相同,也有一部分理论认为“集团企业”相当于“企业集团”,但是第二种观念占比较高。本文认为,“企业集团”很大程度上可与“集团企业”这一说法通用。只是前者重点突出了有法人格的企业联合体,而“集团企业”更着重于集团母公司(母公司)对分公司及子公司的管控效果。本文中,采用“集团企业”的概念,就是为了研究集团公司(母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控,以对整个集团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益以及风险的影响。

文中出现的“集团企业”以及“集团”的词语用来表示由各成员企业汇集而成的企业经营实体,“集团公司”用来表示集团企业内部最终控股的企业。

2.1.2信用风险

关于信用风险本文采用其在国际金融法中的定义。将信用风险定义为债务一方到期不履行偿债义务,导致资金借出方蒙受损失的风险。

一般有两种未能履行债务约定的情况,一种是有意识的躲避债务,这种行为属于道德缺陷。主观上缺乏偿债意愿一般可至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且认为一家企业有偿还能力但是由于道德缺失而不按期偿还贷款,没有确实可行的判断标准。所以本文对主观缺乏偿债意愿不做专门探讨;另一种是客观上缺乏偿债能力,包括欠款方可动用资金不足。本文将企业的信用风险视为缺乏偿债能力所带来的风险。因此鉴定企业是否会如期履行约定可根据其财务数据计算相应财务指标,利用偿债能力鉴定信用风险的等级。财务指标一般包括有流动性指标和资本结构等。

2.2理论基础

2.2.1信息不对称理论

1970年,Joseph Eugene Stiglitz、George A.Akerlof和Michael Spence从经济学的角度结合资本市场的现实情况提出了信息不对称理论,由于市场的制度安排等原因,在市场上参与交易的各方并不能获得对等的信息。通常会出现某些信息资源只能被其中一方掌握,市场无法达到完全有效,信息缺失一方被迫处于不利地位。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获得信息能力较弱的一方利益会被剥削,利益会流向能力较强的一方。

非对称信息问题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比如与专门收集信息的机构合作获取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信息甄别,或通过在市场中建立声誉,提高企业影响力获取更多的信息。

风险的本质是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想要将风险降至可接受的范围就是加强对事件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掌控程度。获得控制权的一项关键影响因素就是取得的信息数量。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高,对事件的控制越弱。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决策者在制定策略时只能依据残缺的信息,很难窥一斑而知全豹,容易制定与环境发展相冲突的策略,加大企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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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案例简介········································12

3.1长城影视集团介绍···································12

3.2长城影视集团内部信用风险传染的现状·························15

第4章长城影视集团信用风险传染的途径·····················22

4.1通过采购销售类关联交易发生的信用风险传染···························24

4.1.1各成员公司与天目药业间的关联购销交易··································24

4.1.2长城影视股份与长城动漫间的关联购销交易·····································26

第5章长城影视集团信用风险传染防控失败的原因·····················41

5.1企业内部原因·········································41

5.1.1企业内部监督失效····························41

5.1.2股权结构过于集中造成专权···································44

第6章长城影视集团加强信用风险传染防控的对策

6.1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监督系统

数个金额巨大的违规关联交易事项是信用风险在长城影视集团内部传染严重的主要途径,而集团内部的监督系统缺陷又是多项违规关联交易得以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完善长城影视集团的内部控制系统能够有效阻止违规操作的发生。

财务管理论文参考

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占据支配地位,制定与企业战略相协调的风险管理战略可以有效保证企业战略的实施。长城影视集团在大量并购时,其战略规划是产业转型,即由传统影视业务转向广告、IP衍生业务。期初这一转型确实带来了业绩的上升,但是由于长城影视集团并未将企业的信用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缺乏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导致单个成员公司的信用风险不断攀升,通过各种途径传染给集团内其他成员公司,引发了债务危机,最终导致了战略的失败。因此,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必不可少。

6.1.1确定企业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

首先是确定范围,即确定企业对承担风险的基本态度和实际上能够承担多大程度的风险。在确认公司要承担何种风险、承担到何种程度时,需要考虑的要素有:其一,风险的个体。要尽可能分析企业将会面临的各种风险,确定各个风险的偏好和程度。其二,风险的相互关系。企业需要兼顾同一风险在不同业务单位的关系和不同风险相互之间的关系。其三,企业的整体情况。企业的整体风险偏好和承受度受各个风险制约。长城影视集团制定了业务转型战略使企业进入不熟悉的领域,增加了企业的未来收益下降和成本增加的不确定性。那么与此同时为了保证整体风险的可控性,就要将财务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因此信用风险的偏好应当是厌恶或者适中,信用风险承受度应当是低至中等水平。

第7章研究结论与展望

7.1研究结论

长城影视股份曾为影视行业借壳上市第一股,从最初的叱咤资本市场,到如今的市值大幅缩水,债务诉讼接踵而至、股权被冻结、重要子公司濒临破产,其集团内部信用风险传染值得引起警醒。本文对长城影视集团信用风险传染的后果做了细致的分析,并且研究了传染的途径以及造成长城影视集团成员间信用风险传染防控失败的内、外部原因,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如下:

第一,保姆式的资金支援导致集团内相互之间长期资金占用为信用风险传播提供途径。对于偿债能力较弱但又需要资金投入的成员企业,集团管理者会直接向其注入资金或者安排其他成员公司为该企业提供担保。一旦超过适当的限度就会大幅提升集团企业的财务杠杆,导致财务风险失控。公司内部对于不被集团重视的边缘公司,集团公司就会利用掌握控股权的便利对其实施掏空,将资源输送到受重视的经营领域。由于原有业务被削减,拓展的新领域发育不良或者发展缓慢,集团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企业偿债能力随之减弱。随着到期债务的不断累积,集团企业信用风险接连爆发。

第二,盲目扩张是信用风险压垮集团企业的深层原因,集团盈利的水平赶不上投资的速度时会加大企业资金的缺口,对企业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反之又会恶化企业资金情况。不合理扩张战略的制定与集团企业内部治理缺陷密不可分。首先,由于股权过于集中,监事机构也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强势的高管把控着公司的决策;其次,集团没有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进行内部审计建设,内审部门对企业的日常经营起不到控制的作用,无法及时提示企业错误的决策,对面临的风险也不能及时预警。另外,股权过于集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让企业有更好的执行力,但是缺乏其他股东在战略经营上的参与也给权利人凌驾于控制之上提供了便利。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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