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媒体产业上市试析

发布时间:2013-01-10 09:39:18 论文编辑:jiyue

  已上市电视媒体产业所取得的成绩,刺激了众多电视媒体产业的上市欲望。然而,由于市场日趋规范,以往特殊政策背景已经不复存在,大多数电视媒体、论文代写产业想要复制传统途径上市不再可能。

  多数电视媒体产业难以达到上市要求随着多年的发展,中国股市的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已相当完备、先进,而管理制度也十分健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监管比较规范、成熟,上市要求和上市规则也很明确。这成为对拟上市电视媒体产业的最低要求。

  在我国,对外资的禁令,使电视媒体产业无望像一些户外媒体(如分众)和互联网媒体(如新浪、百度)等一样,进入境外主要资本市场,只能把目标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除了主体资格、公司治理方面以外,还对独立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财务、股本等方面提出要求。深交所三类上市股票,对营业记录、资本数额、市价、资本结构、获利能力、股权等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要求。从当前多数电视媒体产业的现状看,距离上述上市要求还是有不少距离的。

  例如:主体资格、股本方面。我国主流传媒都是国家所有,产权不明晰,国有出资人缺位,管理层缺乏长期薪酬激励,因此在经营上缺乏足够的赢利冲动,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把投资人的利益抛在一边。公司治理、独立性方面。由于产权悬置,媒体领导并不是由股权选派的董事会决定的,而是行政任命的。

  行政任命的领导在媒体中往往没有股份,或象征性地拥有少量股份。在没有直接利益的情况下,媒体管理层难有责任意识,经营和投资失误时常发生。又由于领导经常轮换,因此投资风险找不到责任人。

  关联交易方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真正的上市媒体产业。广告、论文代写是媒体的最大利润点,一些上市媒体产业最初为了吸引投资,将广告业务全部或部分纳入上市公司(如电广传媒),可当公司上市后,媒体又重新从上市公司将广告业务拿回,广告经营权重回母公司。

  从国内目前已上市的媒体产业来看,除了有线电视网络经营公司(此类公司业务的实质应理解成为媒体传播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外,其他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符合媒体监管的相关政策,基本上是采取将媒体广告、印刷、发行这样的经营性业务通过委托、代理或其他形式交给上市公司来运作的业务模式。

  这种模式,不可避免地使上市公司的收入基本依赖于与关联媒体单位的关联交易,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模式导致了上市公司资产的不完整性及业务的不独立性。

  从证券监管和上市发行审核部门的角度来看,媒体单位最核心的资产是从事内容生产的采编人员以及媒体在市场中长期积累下来的公信力、声誉等无形资产,媒体的价值体现在内容采编的水平上,而广告等业务量均与采编内容的质量直接相关。

  由于上市公司与其关联媒体双方的体制差别,导致其分别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同,而如果编辑内容质量下降,又将导致广告收入下降。在媒体采编业务、资产、人员无法进入上市公司的情况下,证券监管部门有理由认为,此类上市公司无法较好地把握公司经营,有效地控制公司风险,业务缺乏必要的独立性。

  对于此类公司而言,如果国内媒体监管及运作政策不作进一步的松动或改革,或者国内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不向此类企业做出适当的豁免,它们仍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

  电视媒体产业上市的现实障碍我国的电视传媒在资本运作方面还存在着体制、观念、区域、利益和人才等诸多方面的障碍,电视媒体目前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媒体企业。

  (1)体制机制障碍。我国电视媒体是从纯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主体发展起来的,不可避免地多少带有行政机关的痕迹,计划经济的一些固有缺点仍然存在甚至有重要影响。例如体制不新,机构设置和决策体系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机制不活,行政机构的管理模式使人事、考核效率低下;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不到位,成本核算不清,利润水平不明,效益不佳。

  (2)评估性障碍。电视传媒最具价值的是其无形资产,如频道频率等国家垄断性许可、影视节目的知识产权以及频道栏目品牌等。但是目前国内尚无权威科学的无形资产评估部门,也无科学标准来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无法进行科学的市场分析和前景分析,投资有较大的盲目性。

  (3)合作性障碍。电视媒体产品比较特殊,不像其他制造类实体企业生产产品,有整套成熟的、科学的方法进行投资分析和生产管理。而目前多数投资方都没有文化和广电的背景与经验,这样,双方合作时往往在思路、决策、评估、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及矛盾。

  (4)资源性障碍。电视媒体的资源具有分工不清、集中度不够和优劣不均等问题,影响着资本运作。例如,宣传职能和经营职能的混合,使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无法有效准确地进行分割;条块分割的行业管理体制、传统的经营方式,使电视媒体“层层都有、层层不强”;长期封闭运营,使优良资产和不良资产并存,无法实现效益最大化。

  (5)观念性障碍。由于长期以来新闻宣传单位特别强调政治属性和宣传职能,所以大多数电视媒体存在“重社会效益、轻经济效益,重导向、轻经营,重喉舌功能、轻产业功能”的现象,干部、员工普遍存在惰性,市场意识、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发展意识不强。

  上面这几大障碍制约了电视媒体向真正企业的转型,同时也阻挡了电视媒体产业的上市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