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绩效评价行政管理研究——以A项目为例

发布时间:2020-07-08 22:30:26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研究,本文通过对北京市政府购买 A 项目进行调研,以多中心理论以及政府绩效管理理论作为理论基础,梳理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估体系的研究与实践进展。目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作为新型社会治理的一股重要专业力量,在社区治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一定意义上解决了当前社区的问题,为社区广大居民提供了服务,促进了社会工作的发展与完善。但是当前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绩效评价仍然存在评估主体单一,评估人员水平良莠不齐;评估指标缺乏科学设计;评估方法偏于简单、程序不规范;考核结果应用不足等诸多问题。使绩效评价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仍需进一步研究和加强。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缘起
我国经济体制在改革开放以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加之社会结构的调整,使社会组织工作的发展越来越精细化和明确。在社区制度政策改革之前我国的街区一直都是由政府单独治理。而社区制度的政策改革也是想尝试打破这种只由政府单独治理和居委会一家垄断的局面。但是这种改革却变得十分困难,究其原因是基层社区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政府没有更好的办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控,也难以满足社区居民的自治要求。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街区内的组织是存在着更加复杂的关系的,外来的社会组织不容易被地方政府接纳,而且政府还会警惕外来组织[1]。与此同时,它必须还要受到当地街区行政体制的限制,在政府和街区行政体制的双重限制下,外来社会组织实质性作用的发挥是不可能的。而作为一种现代社会服务专业、社会制度的社会工作恰恰弥补了这些弱点,能够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方面如:达到治理目标、体现治理理念、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方面体现出相当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行政体制对社会组织进行限制的情况下,专业的社会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社区治理所发挥的作用更加引人瞩目。一方面,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外来社会组织的作用,进而满足政府对它的需求;另一方面,相较于外来社会组织,政府能更为方便的对它进行管控。正是由于这些优势,使得社会工作逐渐发展,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迅速发展并参与到街区治理当中,成为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2]。
我国的深圳、上海等沿海地区先后实施了政府购买试点模式,并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果。这些成果逐步使得政府购买服务的发展得到不同领域学者的广泛认可。从国家层面得到肯定是在 2012 年《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①和2015 年《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发布,这些文件的发布对政府购买服务做了相应的规范。具体包含了购买遵循的原则、购买程序、承接以及购买主体和购买的内容等。《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②在 2013 年的出台也再一次提出,“政府要促进成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为社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并支持社会力量”,“民政部门会从每年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拨付一些资金,用于帮助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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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政府对购买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研究要早于国内。
(一)在评价指标方面
Haywood-Farmer(1988)认为服务质量的高低受基础配套设施、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和行为举止、服务流程和结果等多种因素影响[10]。Moillinwell(2002)提出了社会公认度维度、公平指标、服务可近性指标、适合的需求维度、效率及有效都可以对服务的质量进行衡量 [11]。Martin(2005)则认为社会服务绩效评估中应包含五个方面:分别是投入、过程、产出、品质和成效,其中成效又可细分为效率、质量和效能三个指标[12]。
(二)在评估内容的导向方面
Hugh R. Waters(2004)认为国家处在的发展阶段不同那对绩效评估的内容就有着不同的标准,在收入水平发达的国家,其选择的评价内容会更倾向于质量和结果[13]。奥斯本和盖布勒(2006)主张采用以结果为导向的控制机制而不是注重以过程为导向的控制机制[14]。
(三)影响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的因素研究方面
E.S.Savas (1999)认为将合同外包给第三方要好于自己生产,因为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促进竞争,他认为影响政府购买服务绩效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竞争,而这种差异跟公共部门雇员和私人部门雇员谁好谁坏并没有关系,并不是公共部门不如私营部门雇员,
而是在于它是否是竞争的还是垄断的[15]。Bel,Fageda 和 Warner(2010)在其研究中认为要想更大程度的节约成本,必须要关注公共服务的性质,因为公共服务的性质是影响政府购买服务绩效中较为重要的因素。而不应该考虑他是谁所有,即不该考虑这个服务是由政府提供还是市场提供。他们的研究表明把供水服务外包出去的成本要远大于收集固体废物的成本,因为收集固体废物会在市场中产生竞争并且产生不了垄断[16]。
图 1-1  政府购买服务主题发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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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核心概念界定
为了使本研究的具体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更为清晰,故对研究中涉及到的一些主要概念进行阐释。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在此将重点对三个概念加以说明,即社会工作服务、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以及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绩效评价。
2.1.1  社会工作服务
社会工作的特性是一种利他主义的行为,它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科学的知识以及使用特定的方法来对受助对象给予帮助的一种活动[48]。《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①(2015)中也明确了社会工作服务的定义。即社会工作服务要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社区、组织等提供专业的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专业社工人员要将社工专业价值观念作为准则,使用专业的方法在困难救助、冲突的解决、人文关怀、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和资源协调等方面来帮助服务对象、提高他们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则是指为了满足特定服务对象的需求,限定一个时间周期,在这个周期内根据预先设定好的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等使用特定的资源为服务对象设定并实施服务任务的过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社会工作服务相比的优势在于目的性和针对性更强。
2.1.2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
社工服务是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在界定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概念之前,首先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界定。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直接出资或公开招标的方式,把原来由自己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转交给优秀的社会服务机构来完成,费用的支付标准则是根据最后被选中者或中标者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数量或质量来决定[49]。这个定义在目前国内的研究中,是被大多数人所赞同和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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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论基础
2.2.1  多中心理论
多中心理论非常认同自治组织。这种认同具体表现在对自主组织公共治理自治特性和自发特性的作用上;尽管多中心理论并没有提到社会组织或第三部门,但实际上自主组织与社会组织有很多相似的特点,从中也可以看出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多元化治理格局也是符合多中心理论的。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对公共池塘资源利用问题治理的分析中的自治组织也是非常认可的。他觉得,私有化组织在面临去解决个体理性和集体非理性之间存在的矛盾问题方面,还有很艰难的困难,比如“囚徒博弈”现象、“公地悲剧”情况、“集体行动困境”等困难。在传统方案中对公共池塘资源利用有一个误区:对于一起拥有公共池塘资源的人们,在遇到资源产权分割问题以及自然因素影响的时候,只有依靠国家或者企业的外部力量对公共池塘的拥有者们采取强制组织和管理,维护秩序,才能解决拥有者们集体行动的困境[55]。
奥斯特罗姆认为自主组织的构成根本是,多个个体之间达成有效的有约束力的契约。针对所有集体行动困境所造成的三个大难题,自主组织就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对于如何解决“制度供给”这个问题上,自主组织通过长期的沟通与互动,进而形成了相互信任的关系、社会群体的观念、共同的行为准则、互惠互利的处事形式,为能够解决公共池塘资源利用的艰难境地建立了社会的资本,而这些社会资本正好为自主组织制度的闭环提供了可能性和基础条件。对于如何解决“可信承诺”这个问题上,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关于自主组织制定了五条基础规则。第一条,要规定出有权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一组拥有者;第二条,要考虑公共池塘资源特殊的情况和拥有者所在区域的不同;第三条,所有或一些规则设定应该由当地公共池塘资源拥有者完成;第四条,规则的执行情况应由对当地拥有者们来负责监督;第五条,采用不同级别不同惩罚方法来对违反者进行惩治管理[56]。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对于互相监督的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只要人民对自主治理的规则做出承诺及遵守相关制度,就会产生相应的监督别人行动的动机,从而使每个人坚信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在遵守规则的[57]。所以,对于自主治理组织来讲,相互监督并不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自主组织自身的管理规定,不仅能提升人民自主治理的积极性,还能降低不少监管的费用。互相监督成为自主治理的合理产物。
表 3-1: 各地政府购买服务评估办法对评价主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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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绩效评价的发展现状-以 A 项目为例 ................. 17
3.1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绩效评价概况 ........................ 17
3.2  政府购买 A 项目的个案分析 .................................. 19
第 4 章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绩效评价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26
4.1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 26
4.1.1  评估主体结构单一,水平参差不齐 ................................ 26
4.1.2  评估内容维度不全,缺乏科学指标 ................................ 27
第 5 章  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价的建议 .......................... 31
5.1  明确法律地位,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 ................................... 31
5.1.1  明确法律地位 ...................................... 31
5.1.2  加强行业规范建设 ................................. 31

第 5 章  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价的建议

5.1  明确法律地位,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
5.1.1  明确法律地位
当前绩效评价出现评估主体地位不明确、方法简单等一系列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指引和支撑。在绩效评价方面亟需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使其有法可依。确保绩效评估的合法化与规范化,是促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明确法律地位应包括:一、将评估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做出明确规范,划分职责。二、将第三方评估纳入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制度体系,将二者密切关联,在第三方主体合法地位上给予肯定,并对第三方参与的方式及程序方面做出详细的安排。
就目前而言,我国所开展的绩效评价都是在规范性的文件为主、法律为辅的基础上进行。所以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绩效评价还缺少对应的参照标准。而且法律在其中并没有发挥到实质性的作用,对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作为够买社会服务的简单说明,并没有明确提出具体的相关法规内容。政府购买绩效评价方面的规定更是少有,仅有的规定也只是明确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监督主体是各级财政部门。可见,现有法律体系在这方面仍是空白。要想更好促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的开展,法律的保障是最基本稳妥的解决方法之一,只有充分的保障作为基础才能促进实践过程更加规范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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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研究结论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作为一种服务供给的新方式,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公众满意度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当然,由于绩效评价不到位,使得政府购买服务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本文通过对北京市政府购买 A 项目进行调研,以多中心理论以及政府绩效管理理论作为理论基础,梳理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估体系的研究与实践进展。
目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作为新型社会治理的一股重要专业力量,在社区治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一定意义上解决了当前社区的问题,为社区广大居民提供了服务,促进了社会工作的发展与完善。但是当前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绩效评价仍然存在评估主体单一,评估人员水平良莠不齐;评估指标缺乏科学设计;评估方法偏于简单、程序不规范;考核结果应用不足等诸多问题。使绩效评价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仍需进一步研究和加强。具体而言,本研究得到了以下研究成果:
首先,本研究的技术路线是合理的,根据现状呈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进行研究。
其次,根据实践调研情况提出了优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绩效评估机制的策略,第一点从国家层面提出要完善法律法规以及促进行业内的规范化建设,第二点从绩效制度层面,提出多元主体参与评估、改进评估方式方法、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对社会工作评估机制进行全面优化,合理考量政府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成果,并促进社工专业的内涵发展与社会认同。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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